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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国家原则列宪法序言!前首席大法官:马来人与伊斯兰将失特权
(吉隆坡5日讯)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声明,他反对把国家原则列为国家宪法序言的呼吁,因为这样做将会导致马来人与伊斯兰失去特权。 他指出,他是基于三个疑问反对这项呼吁,而这些疑问与马来人与伊斯兰地位有关。
“首先,国家原则的宗旨是团结人民。我们还记得在两年前,有一项法案叫国家和谐法案,目的也是团结人民,也就是为了团结而消除歧视。” “如果国家原则真的成为宪法序言,那就成为至高的法律,那么那些入禀法庭反对玛拉工艺大学只招收土著学生的人,就可以以‘玛拉招收制度存在歧视、不利团结’为根据。” 他继称,倘若国家原则成为宪法序言,所有以马来人与土著优先的法律将会变成无效及违宪。 阿都哈密是在一项由土权会主办的圆桌会议上如是致词,不过由于他因健康问题不克出席,其演讲稿由土权会主席依布拉欣阿里代读。
“第二,国家原则要塑造一个公平的社会,包括所有人可以共享国家财富,这样又跟之前的国家和谐法案有何差别?” 他说,如果国家原则成为宪法序言,宪法153条约就会被挑战,而有关条约阐明国家元首有责任捍卫马来人与沙巴、砂拉越土著的地位,以及其他族群的利益。 “所谓的捍卫马来人与土著地位,包括设立公共服务领域、大学奖学金以及政府大学名额固打制。” 阿都哈密也表示国家原则列宪法序言会影响伊斯兰地位,因为国家原则没有阐明伊斯兰的地位。
“第三,国家原则连‘伊斯兰’也没提及,它所强调的是民主自由,包括第一个原则‘信奉上苍’,没有说明阿拉是唯一真主。” “在法律的角度,这可被认为是单数或复数,那就是伊斯兰并不是唯一,等同伊斯兰与其他宗教是在同一个地位。” “国家原则成为宪法序言”(RMP)的公民社会运动,倡议把国家原则纳入马来西亚宪法,并让国家原则成为这部我国最高法律的序言。
RMP主席詹德拉慕扎法博士早前指出,国家原则已经被边缘化,并由其他威胁国民团结和国家诚信的趋势取代,因此他提出上述建议,塑造完整又兼容并蓄的社会。 - See more at: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 ... thash.x0OoZpzQ.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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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要分裂族群 造成国家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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