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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之后已经两年没有性生活,劈腿丈夫有资格诉请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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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6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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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里坐在长桌一侧的大律师,来回翻阅著手上的卷宗。其实卷内的东西就是一张开庭通知和那份控诉王晓曼诸多罪行的起诉状, 只是等待调解委员就位的时间,与其享受和对造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大律师还是选择低头看卷,虽然上面写的一字一句,他早就看了不下几十次。


离婚事件的第一次开庭一定是先排调解,通常在场调解的是法院聘任的调解委员,调解委员各种年龄职业、学经历都有,调解的手法也各有各的门道,有的调解委员和蔼可亲,有的调解委员爱讲道理,还有的调解委员会不小心跟当事人一方一言不合大吵起来,可谓百家争鸣。

「咳咳咳咳咳。」从刚刚进来调解室,大律师就意识到背对著他们的调解委员应该稍有年纪,等到他转过身来才发现,说他稍有年纪真是客气了。皱巴巴的脸颊像是要紧抓著五官,玳瑁色的胶框眼镜垂挂在鼻梁上,原本以为只是斑白的头发,在前额居然完全消失了踪迹,这委员有没有八十岁啊?更惊人的是他从一旁的办公桌走过来时还拄了根拐杖,缓步移动之中颤抖的双腿,让大律师差点忍不住起身去搀扶他。

「声请人苏彦文。」

「我是。」

「相对人謢即曼。」

「报告委员,王晓曼小姐今日未到庭,我是她的诉讼代理人。」大律师抑制住对委员的颤音不笑场,其实他心里也明白今天的调解只是形式,像这种仅一方坚持要离婚的诉讼,最少也要开个三、五庭, 才有可能让其中一方的心意松动。

「蛤怢说啥呀?」委员眯起眼睛,侧著脸的样子,让大律师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口。

「我说我是王晓曼委托的律师。」他差点没冲到委员耳边大喊。

「喔!好!请问两造有没有和解的意愿?」

「对方如果愿意离婚,我现在就签和解。」废话,调解室中最不缺的就是废话。

「对造如果可以不离婚,我们也愿意和解。」大律师耸耸肩,打趣地模仿他的用字遣词。

「那就是没有和解意愿咯!那你们就回去等开庭吧!」

调解委员中有一些委员的风格是即使两造明明没有意愿和解,还硬不让两造离开,想要力挽狂澜的,但也有些风格就像这位老先生一样,爱调来调,不调拉倒的。

「谢谢委员。」大律师收起卷宗就要走人。

「等一下。」王晓曼的丈夫喊住了大律师。「律师,你可以帮我带些话给晓曼吗?」

「当然,你说吧!」

这男人虽这么说,但大律师回座后,他还是静默一会儿才开口。

「晓曼还好吗?」

「我想被诉请离婚的太太心情都不会太好。」

「这样有意义吗?如果两个人不相爱了,何苦在一起折磨彼此。」

「她不认为你们的婚姻是互相折磨,是您有外遇在先,她不能接受您竟然好意思要向她请求离婚。」离婚诉讼中不愿意离婚的一方,通常要避免让法官认为婚姻已经到了难以挽回的地步。

「法律不是有规定夫妻有履行同居的义务吗?我们已经两年多没有性生活了,我一碰她,她就起鸡皮疙瘩,这很伤一个男人的自尊心,我承认是我有错在先,但是婚姻不是契约,不爱了,婚姻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不是吗?何必硬要把两个人绑在一起,这跟坐牢有什么两样?」

「王小姐是因为您的外遇行为才有性厌恶的心理病症,这是你带给她伤害,按照民法一○五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即使有难以维持婚姻的事由,如果应由一方负责者,只有他方得请求离婚。」

「婚姻问题是没有办法用法律来解决的。」

「如果法律都不保护婚姻的话,还有什么方式来保障王小姐这种对婚姻忠贞的人,耗费了青春,最后被不忠的一方始乱终弃?」

「婚姻只是形式,如果两个人的生活已经不像夫妻了,留著这个名义上的婚姻有什么意思呢?我承认是我伤害了她,我对她也一直很愧疚,但是我们如果要做夫妻就要一起面对,不管是谁的错,双方得有继续走下去的意愿,做夫妻才有意义。」他顿了顿,整理难以启口的情绪,才继续说道:「每次我对她有稍微亲密的动作她就闪躲,已经两年了,谁能忍受被亲密的人像瘟疫一样对待?难道出了一次错,我就要被惩罚一辈子?我就没有争取幸福的权利了吗?她这样不也是在耽误自己?」

面对连珠串的问句,大律师面不改色地说:「先违反游戏规则的人,没有资格要求一个公平的结局,我建议您先回去想想,自己如果戴了绿帽子,打算怎么陪对方好好面对,再来要求王小姐,我想我们今天不会有共识,不耽误您争取幸福的时间,先走一步。」

走出法院,湛蓝的天空,镶著几朵蓬松可口的白云,这种好天气,应该要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大律师原本要上计程车回事务所,心思一顿,扯开领带,深呼吸一口气,转了方向,迈开脚步前进。




http://www.storm.mg/lifestyle/7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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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6 02: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国的法律是不适合大马法律的,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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