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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被女医师“破处” 回医院理论获偿3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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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10: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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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在身体检查的时候遭受很大的痛苦。(图/翻摄江苏城市,下同。)

在南京工作的24岁女子小王尚未结婚,也没交过男朋友,但上个月她参加公司的身体检查,却意外被妇产科医师给破处。事后小王感到非常不舒服,还流了血,又到别间医院去检查,才知自己的阴道出现2公分的伤口,处女模也破裂;小王回去找医院理论,结果得到3千人民币(约1万5千新台币)的慰问金。

根据《江苏城市》频道的报导,小王表示,在参加体检时她搞不太清楚状况,但是有告诉妇产科医师自己从没有过性行为,不过医师还是叫她躺到床上接受检查,我不知道她用甚么,可能是扩阴器之类的东西,塞进我体内,很痛苦,下体痛到不行,我当时就大叫,我说非常非常痛,我是第一次,但她都不理我,而且还凶我,说我叫甚么叫。


▼医师认为小王当时没说清楚自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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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小王觉得越来越不舒服,下体还流出血来,她又跑去另一间妇产科检查,结果显示,她的阴道口出现2公分的伤口,而且处女模也破裂了,思想传统的小王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越想越生气,又回到让她痛不欲生的妇产科去,要医师给个说法,但医师说,小王在体检前根本没说自己没有过性经验,而且体检单上还写著已婚,我就是照著已婚的程序来帮她检查呀!;小王说,体检表登记的时候是有出现一点错误,但是在现场她的确有说过自己没有性经验,医师应该要听从患者的表达后才开始检查。

体检中心则的负责人则表示,根据医院的规定,未婚女性是不能进行妇产科检查的,当是医师会帮王小姐进行器械检查,就是被体检单上面的已婚两个字误导,我们妇产科检查室的门口都有贴温馨提示,未婚女性不检查妇科项目。事后,体检中心答应会给小王3千人民币的慰问金,并向她致上同情与歉意。

▼妇产科外有告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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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112/629089.htm#ixzz3x5Nljw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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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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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1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填了已婚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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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大这件事后,
结婚后老公发现自己不是处的话,
就拿这篇新闻报道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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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难忘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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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却想要检查,表格上填已婚,结果被破处,还要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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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这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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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很好啊。下一次就不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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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2:3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医师难道不会分别女事主是不是第一次的吗? 为什么看到人家是第一次的还硬要继续进行检查呢? 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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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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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夹坏了处女膜赔3000人民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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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身体检查要做到那么详细?福利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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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09:0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国就是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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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马国也很搞笑....
(1)马国法庭欲判被告强奸罪名成立;需有四个目击证人,否则强奸犯将无罪释放。
(2)强奸案受害者的体内若有超过两人以上的精子....强奸罪名不能成立!
(3)女性被强奸时若没有反抗或挣扎...在法庭上被视为“自愿”...因而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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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10: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国怎么样啦?强国让你高攀不起
你还是自知之明一点...遇见强国远远回避...不要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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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6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UAR勇男 于 14-1-2016 09:23 AM 编辑
Dogs1985 发表于 13-1-2016 02:59 PM
中国真是有奇奇怪怪的案列。

马国也有匪夷所思及不可思议的判决....!
我说悟空呀....孙悟空七十二变,怎么偏偏变鸵鸟------把头栽进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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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6 08: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UAR勇男 发表于 13-1-2016 10:53 PM
其实马国也很搞笑....
(1)马国法庭欲判被告强奸罪名成立;需有四个目击证人,否则强奸犯将无罪释放。
...

你还没回中国吗?还赖在马来西亚干吗马国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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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6 09: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kfight 发表于 14-1-2016 08:28 AM
你还没回中国吗?还赖在马来西亚干吗马国粪青?

你怎么不针对我的指责对症下药?
却关注我的去留问题?难道词穷了吗?
你的行为举止与一般愤青无异,
说愤青...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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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6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UAR勇男 发表于 14-1-2016 09:14 AM
你怎么不针对我的指责对症下药?
却关注我的去留问题?难道词穷了吗?
你的行为举止与一般愤青无异,说 ...

我学你啊,你留在这里浪费我们的资源和空气。中国才适合你这种人,哪里的空气觉得对你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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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6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kfight 发表于 14-1-2016 09:16 AM
我学你啊,你留在这里浪费我们的资源和空气。中国才适合你这种人,哪里的空气觉得对你有益。

首相纳吉都不说话,且能宽宏大量对待亲中人士。
我奉劝你还是少费心机;多为自己如“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处境担忧与着想;不要狗捉耗子;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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