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题,十几年前在新打工满一年,辞职回马的时候老板并未扣留我的薪水缴税
回国后老板才致电给我必须缴税,当时由于马上赴台进修一年
所以并没有立即处理,事后又回到家乡,收到了了一张新加披税务局退回来的支票
没有记错应该就一两百块,我想应该是新加坡的老板帮我缴了,所以才有余款退回来吧
所以也没有理会了,事隔十多年后,突然想进新加坡过圣诞
我想请问各位大大,如果我未缴个人所得税,现在能入境旅游么,
因为我并不确定是否老板有帮我缴了
还是有什么管道或网站可以查询我有没有欠下个人所得税?谢谢各位大大,
求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