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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辭職被索取賠償500多萬!!!!這是什麽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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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朋友在某家大集團當廚師。據說大集團給朋友的letter of offer里其中一個條例是簽約7年。去年朋友曾經辭職,而這家大集團也同意讓他離職。不過在他離職一個月后又回到大集團上班。
最近他又tender辭職信。大集團不容許他離職。理由是合約已簽好需要為公司服務7年。依照合約來看,他還需要在這裡上班多6年。如果現在辭職的話他們會控告他毀約。要求賠償【500多萬】據說這還是打折后的價錢。是賠償公司這一年對他的栽培。
疑問來了
1)大集團其實沒提供什麽課程或好處給他,何來栽培?他每個月只領薪水
2)去年他曾經離職,公司并沒要求什麽賠償。現在才來這招,那麼根據letter of offer的條約,公司并沒遵守。現在才來說如果這次要辭職就要求賠償。這是否有問題呢?感覺上這集團沒有follow自己定的rules,現在卻說要跟?
3)他薪水才3K多一個月,竟然需要賠償大集團【500多萬】。這是什麽國際玩笑?
希望這裡有HR或熟悉Labour Law的可以提供一些專業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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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4 09: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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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说on job trai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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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4 09: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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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看到合約7年.... 打死都不會簽了....
2年都嫌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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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4 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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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想讲的第一点是,你朋友干嘛进进出出?
好了,进正题,教你朋友看他的合约,beach of contract的term and condition.
一个月3K,不可能赔到500K,不要笑死人,除非那家公司故意整你的朋友。
之前我也看过很多毁约的(我是人事部的),通常赔偿金少过5k,公司不会大费周章去上法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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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12:45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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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09: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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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干嘛进进出出 ? +1
去找律师咨询吧,你朋友又不是什么高阶职位,为什么要赔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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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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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普通厨师,要签7年的约,而且离职被索赔500万
哪家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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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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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的, 去 LABOUR LAW 那儿 和 LAWYER 请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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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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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在签合约没有看清楚的咩?还有为什么要签七年合约?而且进进出出,明显你朋友本身也有问题,公司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每个都suka suka要走就走,要来就来,大集团都会倒闭~
不过500百万真的是神经病~
七年五百万,一年花在你朋友身上要70万?或者说你朋友走会让公司一年损失那么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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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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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合约已经签了,你朋友还能说什么?500万,原来马来西亚也是这么高的赔偿金的..我的合约两年,如果突然离职,需赔偿300万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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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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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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