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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大多數分手的情侶一樣,彼此不是把對方當成陌路人,就是回到所謂朋友的關係。
但這樣的朋友關係,卻又跟一般上的朋友有點不一樣。
還愛的一方,會帶著戰戰兢兢的態度繼續付出關心,或許還在心裡偷偷期待著會有複合的一天。
而不愛的一方,大概都會爲了風度而不會真的抗拒繼續當朋友。
我們是屬於後者,回到朋友的關係。
你一度是還愛的一方,而當時的我誤以為自己是站在不愛的一方,一開始。
你常會“碰”一聲出現在我腦袋里,夾帶著一股很強大的思念旋風,當我以為自己已經放下你的時候。
分手到現在,不知不覺也半年了。
半年里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而每一次見面總有不太愉快的因素導致最後的不歡而散。
那時候我常常在心裡問自己,我們真的相愛過嗎?
既然曾經相愛,又怎會以刺傷對方爲樂?
當時候這些問題無解。
後來我才漸漸想通,就因為曾那麼用心付出愛,
受傷后的反作用力就是想盡辦法不讓自己再受傷,以刺猬的姿態。
你受傷了,很久之後的現在我才發現,我也不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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