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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aves23

哀悼:513事件 (内含報告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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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5 02: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國家原則的提出

(二)在在“五一三”過後,政府通過各種努力塑造一個新的思想指導,以讓各族人民有所遵守。所成立的全國協商理事會,政府表明其責任是對國內的種族問題尋求一勞永逸方案,確保五一三事件不再重演。配合國家團結局的策劃。﹝國家原則﹞乃在慶祝獨立十三週年時(一九七0年八月卅一日),由最高元首頒佈,它包含五項信仰和五個原則--信仰反映出對國家的集體目標,原則是用來指導達致這個目標。

其宣言如下:

我們的國家,馬來西亞--致力於達致一個全民更大的團結,維護民主生活方式,創造一個合理的社會,國家財富得以公平分享,確保以自由的方式處理國家的豐富與多元化的文化傳統,建立一個朝向現代科學及工藝的進步社會。

我們,作為這個國家的公民,矢言以一致的努力,在下列原則的指導下達致所述的目標:信仰上帝,效忠於最高元首和國家,維護憲法、法治及擁有良好的行為和道德。

顯然,政府的意圖是以國家原則作為政府對種族問題的基本策略的基石。如果明確地解釋,可以作下列的分析:

(1)回教是聯合邦的官方宗教。其他宗教及信仰可以在和平與和諧的情形下推行,不能因宗教理由而對任何公民有所歧視。

(2)每一位公民必須效忠於最高元首。

(3)每一位公民的責任是尊敬和重視製定的憲法的文件,其精神和歷史背景,這個歷史的背景導致了出現關於統治者地位,回教地位,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的地位,其他社會的合法利益及公民權的取得(皆不能受到質疑)。公民的神聖責任就是維護憲法。

(4)正義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基本權利已獲確保。包括個人自主,法律的平等保護,自由信仰宗教,擁有財產的權利和受保讓不被放逐。
憲法賦予公民有言論的自由,集會的自由及個人的自由,但必須服膺於法律。

(5)任何一個人及社團進行本身的事務時,不應侵犯任何已被接受的行為準則,蠻橫或攻擎任何團體的敏感問題是不允許的。沒有人可以基於另一人是屬於其他社群而質問他的效忠。(28)
國家原則的領佈,主要是希望通過教育與思想的灌輸,來促成人民的親善和避開或減少敏感性問題。政府也注意到從年青一代著手培養人民的愛國意識和對國家效忠不二的重要性。

在這方面,我們注意到政府也同時對教育制度作了改變。

﹝新現實主義﹞繼績推行,政府矢言以“科學”的方法來解釋種族問題,並指導政府的計劃作為解釋問題的方案。在一九六九年七月中的時候,新任教育部長阿都拉曼耶谷宣佈從一九七0年開始,英校一年級的教學媒介語改為國語,而對了一九八二年在所有的中小學實施。但華校及淡米爾學校未直接受到影響,不遏隨著這一改變,如果學生要繼繼進入政府中學受教育,他們有須轉以國話作為媒介,所有的考試也將以此作為媒介語。這項宣佈結束了許多年來有關敦拉薩及拉曼達立報告書的爭論,也結束了英文學校。

教育部長說:“通過國語,我們可以達致團結與和諧,我們誠懇地希望。”

教育政策的改變乃是顯示出﹝新現實主義﹞觀點的推行,使到馬來西亞的政治制度更加的以馬來人作為基礎。(29)

新經濟政策的推動

新經濟政策是五一三事件後的其中一個最大的產物。在剖解五一三悲劇時。政府發現到種族間存在不平衝的問題。巫統認為馬來人的經濟落後及貧窮和馬來人的心理感受必須加以關注,因而在一九六九年七月一日,副首相兼全國理事會主任敦拉薩向全國廣播中提出新經濟政策的概念,包括強調優先推行勞工集中工業,建立投資委員會,政府的更大參與工業,在必要時,建立本身的企業或進行聯營。就業比例應反映出人口的比例,鼓勵在鄉村地帶設立工業,尤其是在東海岸和東馬地區,採取急速計劃訓練青年具有工藝知識,及擴展發展討劃。

到了一九七0年,政府加速其步伐,而在六月的時候,首相署的經濟策劃組提出的報告書強調政府的政策是要確保種族間的收入平衡。但是比較明確表達新經濟政策的意旨和目標是在第二個大馬五年發展計劃於一九七一年六月提出的時候,且進一步在一九七三年十一月的中期檢討中加以闡明。

根據歷史分析,新經濟政策並不全然是新的概念,它只是繼續已經推行的政策。所不同的是所有的政策已連貫一致且加以表明,和更有決心的加以實施。

獨立以後的翌年(一九五八年),政府已展開工業化計劃,且提供獎勵制度,但進展緩慢。更早時,在殖民地時代,鄧普勒在一九五二年被委為欽差大臣時,亦注意到達致種族經濟平衡的重要性,不過收效有限。新經濟政策中就是孕育這種概念,後來國陣的天秤標誌即源於此。話說回頭,直到一九六九年為止,政府所作的努力是拉近城鄉的距離。例如在一九六四年競選綱領中,聯盟即強調這一點。政府的政策乃通過改善鄉村地區來協助馬來人。而在一九五六年政府成立的聯邦土地發展局FLDA接著改為FELDA,係輔助較早成立的鄉村及工業發展局RIDA,但嫌發展不力,乃在一九五六年,改組成為人民信托局MARA,側重在交通、工商業、訓練、技術服務和貸款方面的工作。其他的機構如聯邦農業銷售局FAMA及土著銀行也告成立,可是馬來人認為所作的努力並未在實質上有多大的改變。

這個觀點在一九六五年及一九六八年的兩項土著經濟大會上提出。這是由政府贊助的大會,大會討論並通過成立國家企業公司PERNAS。已故賽惹花(逝世前是巫青團長,取代已失勢的拿督哈侖,但聲言繼續執行哈侖的任務)在第二次的經濟大會也指責自由企業。所達到的結論是,既然馬來人感覺到難以在競爭制度下受惠,制度本身有需要改變。同時在會上,也建議南洛公司的四十巴仙產品應通過土著分銷商推售。這一些建議,為新經濟政策的提出奠下了基礎。(30)

五一三的事件,加速了政府擬定新經濟政策的決心。雖然新經濟政策被認為是由敦拉薩推動而概念是旦施利雅沙里提出的,但卻是當時馬來社會的一股思潮,包括回教黨也建議保留商業股權予馬來人。

最先表達出新經濟政策概念是在提出第二個大馬五年發展計劃時。已說道:“國民團結是國家的至高目標,如果馬來西亞社會及種族隻團在參與國家發展中沒有獲得較平等與公平的地位,是無法分享現代化和經濟成長的成果,也將是不能達致的。如果大部份的人民仍然貧窮及如果沒有立足的就業機會提供,國民團結也不能促成。”

政府宣稱新經濟政策要達到兩大目標:(1)不分種族的提高國民收入和增加就業機會,以減少貧窮和最終消除貧窮。(2)重組馬來西亞社會以糾正不平衡,進而減少及最終消除在經濟上的種族區分。這個過程包括現代化鄉村生活,城市的快速和平衡成長,在各個領域製造馬來人的工商業社會,以使到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成為國家經濟活動的伙伴。

對此,政府聲言新經濟政策的實施不會使到某一集團受損或感覺到被剝奪。(31)
隨著而後,政府成立了許多機構來推動新經濟政策,例如彭亨東區發展局DARA、慕達農業發展局MADA、馬來西亞農業研究及發展機構MARDI、國家稻米局LPN、樹膠業小園主發展局RISDA、馬來西亞樹膠發展局MARDEC、馬來西亞糧食工業FIMA、漁業發展局MAJUIKAN、畜牧業發展機構MAJUTERNAK、土著銀行、農業銀行及農民機構FOA。

比較重要的機構是國家企業有限公司PERNAS,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城市發展局UDA、馬來西亞國際船務公司MISC、國家投資公司PNB及各州成立的經濟發展局等。

在第二個大馬五年發展計劃進行中期檢討時(一九七三年),政府作出更明確的指示:“政府的目標是在廿年後,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概稱土著)將在工商業的各個領域中佔有經濟股權的卅巴仙。”因為在一九六九年時,馬來人擁有的經濟股權只佔一點五巴仙,同時馬來人的平均個人所得步過非馬來人的一半有餘,新經濟政策的目標是要求迅速的重新分配有關在國民生產和職業中的比例。要達到這個目標,馬來人的經濟擁有權需要每年成長廿五巴仙,而私人企業的成長率每年在十巴仙之間。這種大幅度的重新分配國民生產要達致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賴於政府的機構進行大量的投資。(32)

政府的計劃,側重於對有限公司擁有經濟權。在一九七0年的時候,根據計劃顯示,在馬來西亞半島,馬來人的股權只佔一點九巴仙,外資佔六十點七巴仙,華人佔廿二點五巴仙,印度人佔一巴仙。外資主要控制現代化的農業和礦業,而在製造業、商業和金融也有五十到六十巴仙。在考慮到馬來人的少數字的情形下,政府列下卅巴仙的股權是很高的擴展率,非馬來人則訂為四十巴仙,剩下的卅巴仙由外資控制。

到了第二個大馬五年發展計劃(一九七五--一九八0年)公佈時,報告書說:“第二個馬來西亞計劃所獲得之進展顯示,若要在一九九0年達到資本擁有權的分配目標,則在未來十五年中,需作出極大的努力。公共機構將購買股票,最後發售給馬來人,這些機構如人民信托局、國企和它們的附屬公司、土著銀行、發展銀行、城市發展局、州經濟發展機構和它們的附屬公司。當馬來人的收入和儲蓄增加,而有關企業又有穩定的盈利時,公共機構就將股票分售給馬來人。到了一九九0年,土著最少擁有私人企業三十巴仙的股權。因所需的資金甚巨,這些公共機構目前擁有五億四千一百萬元的股票,在未來十五年中將增購及代管一百八十億元之新股票。非土著馬來西亞人之公司股權增長將不受阻,在第二個馬來西亞計劃下,他們的股權增長率為十五點一巴仙,由一九七五年至九0年,預算每年增加十五點五巴仙,使非土著馬來西亞人到一九九0年時擁有經濟權的四十巴仙。雖然他們的增長率比土著緩慢,但他們仍有相當的機會去增加他們的股權,他們可以購買新股至四十巴仙。”(33)

註釋:
(1)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 K. Vasil. P170.
(2)See "Er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 K. Vasil. P171 & 175.
(3)See "The Prince And I" By T. H. Tan Published By Sam Boyd Enterprise Mini Media Pte. Ltd. 1979 P127.
(4)See "The Prince And I" By T. H. Tan Published By Sam Boyd Enterprise Mini Media Pte. Ltd. 1979 P129.
(5)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 K. Vasil P180.
(6)See "The May Thirteenth Incident And Democracy In Malaysi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 L. 1971 P19.
(7)See "As A Matter of Interest" By Tunku Abdul Rahman Published By Heineman Asia K. L. 1981 P124 Under TITLE of" Lessons To Be Learned From May The Thirteenth".
(8)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P182.
(9)參閱郭岩著《馬華興華人社會》。第一百頁及一百零一頁。
(10)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P184.
(11)參閱一九六九年五月廿日《星洲日報》及"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 -A Study Of UMNO & PAS By John Funston Published By Heine mann Educational Books (Asia) Ltd In 1980 P231.
(12)參閱一九六九年六月十日《星檳日報》。
(13)參閱一九六九年六月七日《南洋商報》。
(14)參閱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第九十八頁。
(15)See "As A Matter of Inerest by tunku Adbul Rahman. Pg 122, 123.
(16)參閱一九六九年八月三日《星洲日報》。
(17)See "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John Funston P 212 & 213.
(18)See "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John Funston P 209 & 210.
(19)參閱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九日《星洲日報》。
(20)See "The Malay Dilemma" By Dr. Mahathir Bin Mohamad P174.
(21)See "The Prince And I" By T. H. Tan P133, 134 & 135.
(22)參閱馬哈迪醫生著《馬來人的困境》,劉鑑銓譯,第八頁至十八頁。
(23)See "Ethnic Polirics In Malaysia" ByR.K. Vasil P184.
(24)See "Malay Polirics In Malaysia" By John FunstonP P.224.
(25)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P186.
(26)See "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 P225.
(27)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P190, 191 & 192.
(28)See "The Malaysian Politics" P401 & 402.
(29)See "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 P218.
(30)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ysia" By R. S. Milne And Diane K. Mauzy
(31)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vsia" By R. S. Milne And Diane K. Mauzy. P326 & 327.
(32)See "Malaysian Politics" P410 & 411.
(33)參閱冷眼著《在國家經濟發展中華人經濟地位問題檢討》,刊於馬來西亞華人文化研究論文集第一輯,由馬來西亞華文文化協會出版,一九七八年。

[ Last edited by alaves23 on 18-5-2005 at 02: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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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5 03: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呼,終于貼完了

如果讓我選擇埋沒歷史和面對歷史
我會選擇面對歷史
尤其是這麽一個完全改變了國家命運的事件

如果看了這麽中庸的文章還會故意把責任全推到馬來人身上
那我想讀者本身在這之前都很有問題

再重申一次
這事件中的主謀仍然不知道
沒有人是勝利者
馬來人,華人,和其他作爲馬來西亞的子民的人們
我們在那一天全部都輸了
全部人都輸掉了


壇主:
以上的文章是我私人珍藏
出處無法考量了
這是我滿久以前收的文章
希望你見諒
真的沒法子找回文章的website


評論的話
我認爲每一個大馬公民都應該知道513事件
它徹底的改變了國家的政治面目
所帶來的影響是獨立之後前所未見得
但政府在教育人民這是件上是採取了令人非常失望的鴕鳥政策
我本身要跑到外國去才知道1969年5月13日發生了什麽事
這真的是悲哀

[ Last edited by alaves23 on 15-5-2005 at 03:15 AM ]

[ 本帖最后由 alaves23 于 19-1-2006 05:3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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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子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5-2005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这个帖子的资料似乎比我之前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还要详细。

不过,我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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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5 10: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laves23 于 15-5-2005 02:38  说 :
看來這個話題還引不起大家的注意
我本以爲會有蠻多人進來留言的

大家都不管513了嗎?
那是我們國家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

这也难怪他们,毕竟这里的网友都很年轻,而且513事件一直都被政府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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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5 1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啦!!没空读啦。。。。那么“马先生”和日本人有和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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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5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资料很详细噢。。。。
星期五那天突然发觉怎么火车站出现了警察持自动步枪在巡逻,才惊觉是13号。。。。。
马华当时决定不入阁直接导致了今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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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5 1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好贴!!!! 明白了五一三发生的大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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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5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分褲 于 15-5-2005 12:09 AM  说 :
我也來給與他們深深的祝福。

1969年5月13日,因爲不懂什麽華人的政黨獲得很大的票數,該天“馬先生”等馬來人發動可怕的種族大屠殺,主要對象是華人,從雪蘭而開始殺起,慢慢擴散到全國。
華人總共有算万的人 ...


你不知道就别扭曲了历史~ 应该将知道或是看过的帖子转发来这里~ cari很多~ 不要扭曲了让其他不知道的人误解然后产生仇恨的心理~ 你这是很严重的以及要不得举动~ 历史和事实就是如此~ 主谋是华是马还是其他都不知道~ 所以不要加入自己的猜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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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sta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5-2005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一半, 想起来马哈迪耶蛮阴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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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5 08: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teven268h 于 15-5-2005 12:46 PM  说 :


你不知道就别扭曲了历史~ 应该将知道或是看过的帖子转发来这里~ cari很多~ 不要扭曲了让其他不知道的人误解然后产生仇恨的心理~ 你这是很严重的以及要不得举动~ 历史和事实就是如此~ 主谋是华是马还是其他都不 ...


支持你
到今天我們都不知道誰應該負責
雖然陰謀論是指向老馬
但在沒有更多證據的情況下沒有一個人應該做任何猜測
對他不公平

還是為死者哀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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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5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城子弟 于 15-5-2005 10:00 AM  说 :
谢谢楼主的分享!
这个帖子的资料似乎比我之前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还要详细。

不过,我看不完!


我也知道很長
我也貼到很辛苦

不過若這件事關係到國家存亡那一瞬間時
我還是強烈建議你慢慢看完它
看完了你會對大馬政治有新一番的見解
我給你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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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5 09: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 发 游 行 准 证 , 就 不 会 发 生 悲 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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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5 10: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elakaboleh 于 15-5-2005 09:00 PM  说 :
不 发 游 行 准 证 , 就 不 会 发 生 悲 剧 。 。


反對黨當時勝利,氣勢如虹
你若不發准証的話難不免會被解讀為打壓

巫統自己的Datuk Harris還不是同時搞了遊行
他一樣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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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5-2005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teven268h 于 15/5/05 12:46  说 :


你不知道就别扭曲了历史~ 应该将知道或是看过的帖子转发来这里~ cari很多~ 不要扭曲了让其他不知道的人误解然后产生仇恨的心理~ 你这是很严重的以及要不得举动~ 历史和事实就是如此~ 主谋是华是马还是其他都不 ...


哦.....對不起...
因爲印象深刻,所以也沒重新找資料便上來留言了...可能當時太激動了,畢竟這個是自己國家的悲劇,又發生在自己的民族身上.....
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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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6-5-2005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讲话谨慎点,毕竟这里是本地网站
有人在看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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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05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laves23 于 15-5-2005 10:47 PM  说 :


反對黨當時勝利,氣勢如虹
你若不發准証的話難不免會被解讀為打壓

巫統自己的Datuk Harris還不是同時搞了遊行
他一樣要負責

有传闻讲当时东姑在出国前已经吩咐了不要发游行准证,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准证被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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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05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ee_Sy85 于 16-5-2005 10:37 AM  说 :

有传闻讲当时东姑在出国前已经吩咐了不要发游行准证,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准证被发出了。。。。


這我也有聽説過
所以傳聞就從這裡出來

說當時巫統強硬派故意發出准証
然後他們也乘機搞亂
弄出今天這個局面
一切都是他們plan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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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05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laves23 于 16-5-2005 11:02 AM  说 :


這我也有聽説過
所以傳聞就從這裡出來

說當時巫統強硬派故意發出准証
然後他們也乘機搞亂
弄出今天這個局面
一切都是他們plan好的

传闻也说是因为当时的副首相为了夺权而搞出了这起事件,而我之前也看过一些文章,一些人回忆,当时暴动没这么严重,很多人都感觉不到或看到暴动发生,只是知道政府突然间宣布戒严,然后才知道暴动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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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05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 时 有 个 污 桶 领 袖 搞 集 会 , 显 示 污 桶 的 实 力 。 。
暴 动 就 这 样 开 始 了
马 来 人 在 污 桶 领 袖 的 召 集 下 ,
听 老 人 家 说 , 马 来 人 是 被 一 辆辆 罗 里 载 来 的 。 。
马 来 刀 之 夜 就 开 始 咯 。 。
戏 院 。 。 街 道 。 。 。
产 业 被 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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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05 06: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讨回公道,血债血尝!!!
要不然他们以为我们好欺负?
赔钱!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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