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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yz

聘请合约重要吗?蒙查查的人还不快点进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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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005 08: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那是不是只要我在公司交給我confirm letter的之前或前一刻,
把我的離職信交給公司,就不必給一個月的通知了?

对,只要公司还没有 confirm 你,你就不用给一个月的离职通知,只须给试用期的离职通知就行了。

2.如果我在2月中把離職信呈交上去,表明說做到2月尾就不做了,
公司是不是也有權力在我交離職信的時候,現場立刻(或二十四小時內)革職我?

公司如果要解雇你,也必须根据聘请合约给你同样时间的书面通知或者以薪水代替,这点当你签聘请合约的时候要看清楚。通常他们会写 “Either party is required to serve XX days's notice, or salary in lieu of such notice during the probation period. After confirmation, the termination notice period is XX days, or salary in lieu of such notice is required." 如果你2月中交信,给他们两个星期的通知,你在月尾就可以拿完整个2月的薪金。

只要公司有合理的革职理由和证据,他们可以立刻开除你,而不用赔偿,例如你 misconduct,犯错而令到公司蒙受损失,超过48小时没上班也没通知公司等。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开除你,你可以在两个月之内告雇主 unfair dismissal,要求赔偿。

3.照上面的問題來看,如果公司真的在我交離職信的時候說要立刻革職我,
那月薪水應該怎樣算? 是不是只給我2月份做的那十五天?

如果公司在 15/2/05 开除你,你可以领1号到15号的薪金。

4.既然你說confirm letter可以在不需要員工的簽名下成立,那如果當我交離職信上去的時候老闆告訴我其實他已經一早準備好confirm letter並當場給我看,那我是不是變成得給一個月的notice?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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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005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ifat 于 20-1-2005 12:01 AM  说 :
通常老板让你先签了你那部分,你怎么办,难道逼他在你面前签不成。 劳工法。。呸呸呸,都是保护老板多点的!


你可以在交回合约的时候坚持老板签名,然后领回你的那份正本。
所以坚持拿到签好了的聘请合约才开工是最保险的。
除非那个老板存心要骗你,那就没话可说。

也不能说是保护老板多点,君不见去年已经有几单雇员告雇主的案件吗?
如果你签合约的时候没好好看细节,之后才发现里面的条例对你很不利,那要怪谁?老板走法律漏洞,作为员工又不熟悉劳工法令,自己吃亏,这又能怪谁?当然,我不排除有害群之马的无良雇主正在骗人或刻薄人,这是例外。我当年教我法律的老师就是因为不懂法律而被雇主欺骗,心里很不平衡,所以发愤念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不用好像他那样成为律师,但起码基本的劳工法律一定要懂,捍卫身为员工的权力。

其实那么多人受到雇主的欺负和压榨,有多少个人会站出来为自己讨回公道?很多人都领愿息事凌人,只怪自己倒霉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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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xyz 于 20-1-2005 08:54 AM  说 :

4.既然你說confirm letter可以在不需要員工的簽名下成立,那如果當我交離職信上去的時候老闆告訴我其實他已經一早準備好confirm letter並當場給我看,那我是不是變成得給一個月的notice?


对。



那....如果老闆真的醬做
不是很不公平?
準備了confirm letter而又沒發給員工....???

還有,我突然想到,
如果confirm letter可以在不需要員工的簽名之下成立
那就代表我們必須被逼承認或同意裡面的條例?

如果條例裡面寫著我們員工必須為公司服務至少5年,
違反條例者必須罰款
那我們不是慘?
反正不需要簽名都可以成立了,
老闆要寫什麼都可以嚕?

再次感謝你的回應,
小弟學到很多東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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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27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005 09: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ssl 于 20-1-2005 09:42 AM  说 :



那....如果老闆真的醬做
不是很不公平?
準備了confirm letter而又沒發給員工....???

還有,我突然想到,
如果confirm letter可以在不需要員工的簽名之下成立
那就代表我們必須被逼承認或同意裡面 ...



没签名就发的confirm letter的内容应该只是说你被公司当成confirm staff了。。
应该不会包括其他的内容的。。其他的内容应该是要你本身也签名才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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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005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 confirmation letter 里如果有什么条例要改变,公司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才行。confirmation letter 也必须有两份正本,一份公司收,一份给员工。如果在法庭打官司,公司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公司已经发 confirmation letter 给员工,而员工也同意里面的条件。所以很多时候,公司都会要求员工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避免被员工控告。如果 confirmation letter 里的条例是比较 favourable to 员工,那就没有关系,例如升职、加薪等。

个案(六)
Employment letter 列明 confirm 后要给一个月的离职通知,当老板 confirm C小姐的时候,confirmation letter 里却改成 2个月,还有加薪20%,C小姐很清楚知道这个改变,但没有任何表态,也狡猾的没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当C小姐离职的时候,却只是根据 employment letter 给一个月的通知,狡辩说她没有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等于她不同意给两个月的通知。
虽然C小姐没有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但她在公司服务将近9个月,已经超过试用期 (她的是三个月),就会收到公司的 confirmation letter。当C小姐知道有条例改变而她不同意时,就应当立刻作出反应,如果公司坚持要改变条例,C小姐可以选择离职 (给试用期离职通知)。既然C小姐没有出声,也接受加薪而继续留任,这等于默认这份改变,所以不能反口说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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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005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了,你是從事那個行業的呢? 為什麼對勞工法令醬熟悉?
還是經驗累積得來的?

不像我,啥都不懂...


不好意思,我忘了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是一位私人秘书,工作范围包括秘书、行政、人事、会计 (少许)等工作。大多数是在日本公司上班,需要 advise 日本老板关于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还必须管理公司员工的人事问题,所以我啃了不少劳工法令的书本。原文的劳工法令对没读过法律的人来说不容易明白,所以不妨选择那些 Q & A 的参考书,句子比较浅白易懂。我以前念 ACCA 的时候 (只是 1st stage) 课程也包括 company law 和 employment law,这也帮到我不少。

我只是略懂劳工法令,还不是很熟悉,毕竟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是很多,真的遇到劳资问题还是需要向律师请教。

偷偷告诉你,其实花那么多心思最重要的目的是要争取身为员工的福利而已,例如要公司帮员工购买住院和意外保险等,这样自己就不用掏腰包了 那些对我们不利的就轻轻带过,例如年假和公共假期等。

我曾经也差点遇到被骗,也看到身边的朋友被无良老板欺负,所以知道多点劳工知识是要保护自己。

很多员工都会把雇主告上法庭,在报章上经常有报导,你们不妨多留意状告内容和结果,这也是增加知识的管道,我在以上的个案有些就是从报章上看来的。

[ Last edited by wxyz on 20-1-2005 at 11:2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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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27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005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当然拉。。收到要马上看清楚有没有其他内容。。自己没看就是自己的问题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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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27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005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当然拉。。收到要马上看清楚有没有其他内容。。自己没看就是自己的问题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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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xyz 于 20-1-2005 10:48 AM  说 :


不好意思,我忘了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是一位私人秘书,工作范围包括秘书、行政、人事、会计 (少许)等工作。大多数是在日本公司上班,需要 advise 日本老板关于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还必须管理公司员工的人 ...


哦...原來如此!!!
很高興能結識到你

也很感謝你抽空回答小弟的問題
有問題會再請教你哦!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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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案(六)
Employment letter 列明 confirm 后要给一个月的离职通知,当老板 confirm C小姐的时候,confirmation letter 里却改成 2个月,还有加薪20%,C小姐很清楚知道这个改变,但没有任何表态,也狡猾的没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当C小姐离职的时候,却只是根据 employment letter 给一个月的通知,狡辩说她没有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等于她不同意给两个月的通知。
虽然C小姐没有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但她在公司服务将近9个月,已经超过试用期 (她的是三个月),就会收到公司的 confirmation letter。当C小姐知道有条例改变而她不同意时,就应当立刻作出反应,如果公司坚持要改变条例,C小姐可以选择离职 (给试用期离职通知)。既然C小姐没有出声,也接受加薪而继续留任,这等于默认这份改变,所以不能反口说她不同意。


哦???原來如此,我現在才知道!
之前身邊還有朋友告訴我可以用不簽名這一招
醬到時就比較保險

原來,不簽名加上過了試用期就等於默認了...
我看很多人應該也還不知道呢...

對了,wxyz 我覺得你有必要列出一份關於勞工法令的簡單Q&A,
比如說一些比較common的問題(像這不簽名這個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懂...)
然後升成精華,醬就方便許多了,
而你也不比每次重複回答相同的問題哦

然後,那些你所蒐集的案例,也可以全部放在一個帖子,
升為精華,我相信會幫助不少人,
尤其是那些受了委屈,而不懂如何是好的人

當然得看你本身有沒有時間嚕!
呵呵,
需要我幫忙就開口哦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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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了,忘了問
那个案(六)的C小姐之後的結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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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1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这些资料对新人类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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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005 10: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ssl 于 20-1-2005 12:17 PM  说 :

哦???原來如此,我現在才知道!
之前身邊還有朋友告訴我可以用不簽名這一招
醬到時就比較保險

原來,不簽名加上過了試用期就等於默認了...
我看很多人應該也還不知道呢...

對了,wxyz 我覺得你有 ...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考虑,但就算简单的Q&A也可能是一本书。或者我会试试翻译我手上的劳工法令Q&A,那比较容易明白。这样的大工程,应该在新年过后才进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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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5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急)Retrenchment Benefit

我现在正要prepare一份comfirmation letter,不过我想知道Retrenchment有什么benefit(注:薪金超过千五的)

1。在怀孕期间,雇主有没有权力革职孕妇?

2。如被革职会有什么赔偿?

3。薪金超过千五的是under employment law还是labour law?如果是under employment law那我们可以在那里找到employment law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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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005 10: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ssl 于 20-1-2005 12:19 PM  说 :
對了,忘了問
那个案(六)的C小姐之後的結局是....?


C小姐之後的結局我不晓得,但另外一位D小姐就不那么好彩了。

个案(七)
跟个案(六)的C小姐一样,D小姐的 Employment letter 列明 confirm 后要给一个月的离职通知,confirmation letter 里却改成 2个月。D小姐是在一间律师行做 Senior Litigation Secretary。同样的,D小姐完全清楚知道这个改变却没有反对,也没有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签名。一年过后,D小姐要离职,同样也根据 Employment letter 给一个月的离职通知,老板当然不肯,除非她补公司一个月的薪金,D小姐不答应,这事情就这样僵着。结果D小姐的工作态度360度转变,整天闹情绪,搞破坏,严重影响其他员工,老板很头痛,结果如她所愿提早放她走。因为D小姐做得太过分了,令律师行蒙受亏损,老板决定全面封杀她,D小姐是永远不可能在在律师行找到工作,新公司也拒绝录用她,D小姐被逼到其他领域工作,从头开始,好好的 Senior Staff 竟然要从新人做起,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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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5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xyz

如我没记错,你的office好像是在UOA的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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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5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摟主你好利害喔
你是牘法理的嗎

哎.......不敢要求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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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005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怀孕期间,雇主有没有权力革职孕妇?

雇主没有权力革职孕妇。
有些无良雇主不要发 termination letter,怕有法律问题,会强制要求雇员自动离职,雇主会准备辞职信,叫员工签名。就算员工被逼签名,也可以立刻到劳工部备案,争取赔偿金。

我现在正要prepare一份comfirmation letter,不过我想知道Retrenchment有什么benefit(注:薪金超过千五的)
2。如被革职会有什么赔偿?

员工可以要求相同的薪金来代替解雇通知。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的解雇理由,可以要求劳工部调停。如果调停失败,需要上工业法庭打官司,那法官就会决定赔偿公式。

3。薪金超过千五的是under employment law还是labour law?如果是under employment law那我们可以在那里找到employment law的资料?

www.mohr.gov.my

[ Last edited by wxyz on 27-1-2005 at 03:0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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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005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00 于 27-1-2005 10:58 AM  说 :
哇!!摟主你好利害喔
你是牘法理的嗎

哎.......不敢要求這麼多了

pai seh,我不是读法律的,只是一个私人秘书,因为工作上需要知道这些知识,所以有参考劳工法令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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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005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utey_Gin 于 27-1-2005 10:55 AM  说 :
wxyz

如我没记错,你的office好像是在UOA的

是吗?


是的,哇你这么知道的?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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