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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事件告一段落:正義在哪裡?(影片在第22樓#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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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12-5-2011 07:12 PM 编辑

校園霸凌事件告一段落:正義在哪裡?

這幾天來在網絡上被鬧得沸沸揚揚的13歲女生在校遭霸凌事件,在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高調出面為此事定調並宣布“解決方案”之後,似乎就要由此而告一段落。而魏家祥也即刻呼籲希望大家務必不要再渲染此事,讓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當然啦,此事如果繼續議論,有損的當然是教育部的顏面,當然也包括了魏副部長的臉皮。但人民何須照顧他人的臉皮?此事件有真是圓滿解決了嗎?既然魏家祥有如此信心,就讓我們來檢視一下到底魏家祥口中的是怎樣解決方案。
小弟上網查看了第一中文大報今天(9日)的一連五篇有關此一霸凌事件的報導之後,歸納出了魏家祥在此一事件上的所有發言,並從中歸納,以期由此來找出魏副部長口中的“解決方案”,即:

1. 4名涉嫌欺凌13歲女同學,在課室剪她頭髮的同齡女學生,即日起被令停學14天,停學完畢後若重犯,將被開除(是的,連最基本的道歉認錯也沒有);

2. 事發時即便有教師前來查問,但霸凌事件沒有及時被揭發糾正,因為女生只告知老師自己的頭髮被同學亂剪,因此不能責怪老師沒有及時行動阻止;

3. 因為受害少女與他人“不同”,所以必須轉校。轉校手續即刻辦理(過後更透露是轉往“特殊學校Sekolah Pendidikan Khas”,即是專為有先天性障礙的學生就讀的學校);

4. 嚴令學校必須遵守教育部禁令,嚴厲執行教育部規條,禁止學生帶手機上學。

以上四點即為魏家祥在霸凌事件後的發布會上所說的所有言論之歸納,沒有任何增刪之處。奇怪,怎麼從以上四點,就是看不出哪裡有“完美”的解決方案?別說沒有完美,即便是令人滿意的程度都沒有達到!

簡單的一個問題,教育部這樣子的回复,就算是給所有大馬人民,尤其是那些在學校裡慘遭虐待的學生及家長(最近越來越多這樣子的案件)所給予的交待嗎?這樣子的處理方式讓正義彰顯了嗎?答案很顯然的是完全沒有。

對,完全沒有。首先,對於這些幹下如此暴行且全然沒有任何悔改之心學生,事件之後竟然還繼續以粗陋無比的髒話在網上謾罵、攻擊甚至聲言回到學校將會“打死”該名受害女生、並叫囂“回去不打她我就改姓”等恐嚇,這區區的兩個星期停學能夠起到什麼實質的作用?兩個星期之後還不是一條好漢,回到學校還可以繼續當惡霸?

況且對這群頑劣無比的學生而言,曠課已經是家常便飯(在網絡他們自己早已高調公佈自己的曠課記錄,並引以為豪),如今再給他們兩個星期的合法曠課權力,不是正中這些人的下懷,讓他們可以無任何後顧之憂,光明正大的不用上學嗎?校方及教育部如此輕描淡寫的行動,希望事情就此平息,不諦於是姑息養奸,包藏禍心!

再來,該名前往查看的老師(包括早已知情的校長、副校長和班級主任等),如此玩忽職守,漠視學生遭受欺負的事實,絕對是難辭其咎。魏副部長又如何能夠為這無法保障學生的老師做出辯護?難道學生在學校被同學亂剪頭髮,如此侵犯他人權益的行動,還不足以讓老師採取行動以保護學生嗎?魏家祥以老師只是被告知學生被剪頭髮為辯護,真是妄想把人民都當成是傻瓜,可以讓他隨便忽悠兩下就能夠避過責難,包庇該名教師了!

接下來,魏家祥的談話就更好笑了。被害者,受到欺負的人需要即時被轉校,而且還是轉到特殊學校,這一點公理何在?從報章上的報導來看,除了內向、較少朋友、害羞及反應稍慢一些,該名女學生根本並無任何“特殊”之處,如此要求他人轉校(注意:是被要求,不是自發的),魏家祥與那些施暴者何異?一者是肉體上的傷害,魏家祥則是更為嚴重的心理傷害!甚至還侮辱了該名受害者,變相承認是因為她自身有問題,所以才會被同學們欺負的!

而魏家祥最後更聲言要所有學校嚴格遵守禁止學生帶手機的規條更是無厘頭兼白痴至極了。確實,帶手機到學校是不應該,也是被明文禁止的,但魏家祥在這樣一個場合,在這樣一個學校霸凌事件的發布會說出這一番話的用意何在?

他的用意沒有人知道,我也不敢妄加猜測。但在廣大民眾的耳朵聽來(至少對我而言),他的這一番言論就像是在怪罪學生帶手機到學校,才讓此一事件廣為流傳開來。言下之意,如果學校切實禁止學生攜帶手機,自然就拍攝不了這一影片,影片自然不會流出來,也更不會掀起這麼大的漣漪了!當然,更重要的是如果沒有手機,我們的魏副部長也不需要浪費他的寶貴時間,特地召開這一記者會來講這一番“鳥話”了!

總而言之,結論還是那一句,這樣一個處理方式,公義如何彰顯?正義又在哪裡?

作者部落格:http://angwoeisha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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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禁止学生带手机去学校?
这件事如果不是因为有人带手机去学校,肯定的是,那个被欺负的小女孩还在默默的承受被人欺负的痛苦!到现在还无法揭发此事!
不带手机去学校并不能保证这些事就完全不会发生。魏公公的做法简直就是砍脚指,避沙虫!

停课14天有何作用?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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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那里会有“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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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Y.SHENG 于 10-5-2011 01:35 PM 编辑

他的所谓解决方案更本都是治标不治本.
更本都没有对正问题来解决:@
连一个这样的问题都解决到这样,还想要去管理整个教育机构?! 我想问问你是不是有病
可怜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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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禁止学生带手机去学校?
这件事如果不是因为有人带手机去学校,肯定的是,那个被欺负的小女孩还在 ...
vivilee 发表于 10-5-2011 01:28 PM



對,這就是魏胖子說那句話的目的!只要他沒有事情就好,他那裡會管被人的死活?又不是他女兒被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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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那里会有“正義“!!!
malleo 发表于 10-5-2011 01:29 PM


當沒人對正義有需求或去捍衛正義的時候(把沒有正義當成習以為常時),那這個世界就真的沒有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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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都市政府無能所造成的。父母爲了養家,沒時間教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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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 嚴令學校必須遵守教育部禁令,嚴厲執行教育部規條,禁止學生帶手機上學。
令我想到:
“马来下 不是治安差了
只是人民学会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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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 嚴令學校必須遵守教育部禁令,嚴厲執行教育部規條,禁止學生帶手機上學。
令我想到:
“马来下 不是 ...
八力野郎 发表于 10-5-2011 01:39 PM



對啊,同樣的政府,同樣的思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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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啊,同樣的政府,同樣的思維嘛!
飛翔... 发表于 10-5-2011 13:40

人民出来的政府

我在担心 马来下 是否正朝向非洲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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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正义
不是我要说 当我看到那个短片的时候
我深深地觉得 震惊了
什么时候女生也变得如此“恶霸”

对于教育部的处决方式 我真的火滚了
我的妈丫 14天 算什么? 14天后还不是一样!!!
谁会在家好好的反省 我不信咯
我一直以为那几个欺负人的女生进定了感化院
没想到只是 “14天”
最可爱的是 受害者还要转校!!!
可笑 为毛是受害者转校 而不是释虐者 转校?
就因为受害者跟正常人有点不同?
那为什么不说你们歧视他们!!!
之前他都能跟一群人一起读书
为什么这一次他就得转校 笑话!!!
真么叫解决? 这个叫解决?!
我想这个叫怂恿多点人继续恶霸行为吧?
反正也只是 “14天”
受害者的心理阴影 谁负责?
还有 老师,校长,训导主任
这几个是干嘛的?在学校吃饱喝足翘脚聊天么?
难道那几个人在欺负人你们会没收到消息?
现在的学校还能让人安心的求学么?
现在的父母还能安心的让孩子去读书么?
现在的学生还能专心的学习么?
教育部就是这样解决问题????
果然强!!!! 难怪 我们马来西亚 越来越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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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错字--甚至還侮辱了名受害者

我完全不能认同2星期的停学~至少需要执行服务令之类的还有加害者以及其父母应该向受害者道歉。。。还有校方也要受到惩罚!校方难道没有错么?他们没有纵容加害者么?学生母亲已经多次向校方投诉却只得到‘叫她转学’这样的答复!没有对加害者处罚,反而叫受害者逃避?这是什么教育制度?这是什么教育典范?学校没有责任保障学生的安全吗?就连我们伟大的副部长‘建议’她转学~~天啊!马来西亚最近怎么了?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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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错字--甚至還侮辱了改名受害者

我完全不能认同2星期的停学~至少需要执行服务令之类的还有加害者以及其 ...
janicejune7 发表于 10-5-2011 01:50 PM



改了,不要笑到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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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正义
不是我要说 当我看到那个短片的时候
我深深地觉得 震惊了
什么时候女生也变得如此“恶霸”

...
Gni语无恶邪 发表于 10-5-2011 01:44 PM


魏家祥還敢敢說什麼不要趕盡殺絕!
誰要趕盡殺絕?做錯事接受應有的懲罰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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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改了,不要笑到那樣!
飛翔... 发表于 10-5-2011 01:53 PM



   
最后还有一个表情,没看到?:@

总结是:我对我的国家很失望,我对我国家的官员更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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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还有一个表情,没看到?

总结是:我对我的国家很失望,我对我国家的官员更失望
janicejune7 发表于 10-5-2011 01:56 PM


看到了啊:

:@<---這個是給魏家祥的


<---這個是笑我的


兩者哪裡可以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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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證明
魏家祥根本不了解現在的學校
不知道學生有曠課,老師有失職
一定以爲學生很喜歡上學
停止上課會讓他們感到痛不欲生地過兩個星期

就是整個教育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有偏差
讓很多人覺得囯中就是沒有管理的學校
事實上也很多,可是也讓很精進的囯中被拖下了水

難怪有些爸媽就要選獨中......
國家領導殘害了囯中和囯中生......p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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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1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魏家祥還敢敢說什麼不要趕盡殺絕!
誰要趕盡殺絕?做錯事接受應有的懲罰有什麼不對?
飛翔... 发表于 10-5-2011 01:54 PM



楼主,请认清教育部的权限。。。

道歉,可以是虚情假意的。我不懂为何大家认为判罚是教育部的责任。
事情已经属于刑事案,事主已经报案,应该由检调单位负责,由法庭下判定罚。

我个人认为政府应该提控4人以警戒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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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10-5-2011 02:15 PM 编辑
楼主,请认清教育部的权限。。。

道歉,可以是虚情假意的。我不懂为何大家认为判罚是教育部的责任 ...
Reader 发表于 10-5-2011 02:11 PM


請問我哪裡不認清教育部的權限了?
道歉可以是虛情假意,所以不需要道歉?那很多罪犯坐牢出來也是重犯,那就不需要判刑?

這點是現在的懲罰方式根本不足夠,那些施暴者說不定還在沾沾自喜,可以兩個星期不用上課!

所以你想說報警了,教育部就可以撒手不管?拜託你弄清楚教育部和校方的權限才對。你以為學校的訓到處是擺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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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證明
魏家祥根本不了解現在的學校
不知道學生有曠課,老師有失職
一定以爲學生很喜歡上學
停止上課 ...
曉風 发表于 10-5-2011 02:05 PM



我喜歡你這句:


只能證明
魏家祥根本不了解現在的學校
不知道學生有曠課,老師有失職
一定以爲學生很喜歡上學
停止上課會讓他們感到痛不欲生地過兩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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