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7-1-2006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绿意 于 27-1-2006 09:47 AM 发表
现在啊,觉得人只要不害人,就是好人了。
赞同你得观点.........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6 0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1-2006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1-2006 03: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enwen3502 于 25-1-2006 01:57 PM 发表
如果你做过这种事还不认为自己做错了,那么我只能说你的道德观念被扭曲了。人殊无错,但是如果有人犯了错,还铮铮有词,那我只能讲这个人脸皮厚了。
你有很多理由可以怪社会,怪自己没有好父母,但是你还是做了 ...
原帖由 xxzan 于 24-1-2006 11:05 PM 发表
你实在不应该理屈词穷在这里发帖,本来我觉得你们应该为做这行而羞耻,并且能够忏悔,如果你看到的是这一面,并且为这个社会而拯救沦落的女性,为国人的尊严而悔悟。相信你是值得肯定的。灵魂是高尚的,当许多家庭 ...
原帖由 yezi88 于 25-1-2006 04:07 PM 发表
为找快钱用来自身享受的本人严重鄙视!!!!!!!
出卖肉体很灵魂换回的仅仅是钱,用这些钱买来的高档奢侈品用在身上会得到被人的欣赏吗?就算买回来的文凭能够体现出你的素质吗?假如有些家庭的确有困难要解决 ...
我不鼓勵她人做小姐﹐但我絕對不會使用有色眼光看待她們﹐為什麼你們一致認為她們只不過是愛慕虛榮,喜歡買奢侈品的女生? 不否認當中有些是﹐但並非全部。她們沒有殺人放火﹐背後的辛酸事﹐社會的黑暗面﹐你﹐我了解多少﹖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6 04: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鬼仔 的帖子
你说的没错,我也会公平的对待,知错能改,能悔悟的小姐,拯救自我并且积极帮助深陷囫囵的姐妹,但是我绝对不会对那些恬不知耻,死不悔改,嗜钱如命,以卖身为荣,以辱国为荣的小姐!! |
|
|
|
|
|
|
|
发表于 31-1-2006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在中国读书的时候认识的,她成绩很好,所以我推荐他来这里读双联,现在还去了澳州,她可以算是中国人在马的光荣了,呆了2年,英语也变了马来腔,但是讲得比本地人更好,出去PASAR每个人都对她赞不绝口. |
|
|
|
|
|
|
|
发表于 31-1-2006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31-1-2006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认识成都的女生吗?
在马来西亚住那么久,觉得这里的女生比中国女生更能自理.而样貌就差了一些.
以上的纯属个人见解.
还有,上面2位姐姐不要吵了.以和为贵 |
|
|
|
|
|
|
|
发表于 1-2-2006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Penangcboy 的帖子
你应该说样貌好的都在国外,说心里话国内有本钱的女生能出国的都出国了,呵呵。 |
|
|
|
|
|
|
|
发表于 1-2-2006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妓女 vs. 女商人
xxzan 小姐,
有一事向你求教:
一个妓女以提供性服务而赚取金钱,与一个女商人靠商业手段而赚取金钱,谁贱?
前者吗?为啥?
依据前者非法,后者合法,而作为指标吗?
难道人类社会只有法律吗?
谁规范的法律?
法律有无反映社会结构与社会内涵,还是只有一言堂的份?
道德与法律又如何相互协调?
。。。
。。。
。。。
。。。
。。。
。。。等大问题,还没获得圆满解答前,
请勿鄙视妓女,无论是在任何情况下! |
|
|
|
|
|
|
|
发表于 1-2-2006 09: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任何意见
能免卖肉体就免吧,真的一毛不值。。。生存下来也没有任何意义
卖肉体不算一份工。。。虽然能赚些过日
努力吧^^
选过个健康的生活吧!
古晋城很少中国人,所以不懂。。。卖肉体这里也很少
大家都是平安的过虽然没有西马那么热闹
但至少和平,少了污染 |
|
|
|
|
|
|
|
发表于 1-2-2006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但是她让我周边的人对中国MM赞不绝口
原帖由 xxzan 于 31-1-2006 12:57 PM 发表
你女朋友吗???????? |
|
|
|
|
|
|
|
发表于 2-2-2006 02: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xzan 于 23-1-2006 11:29 PM 发表
我21岁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家酒店的总经理,当一次在北京招商的时侯,我们酒店的高级客人指定要小姐,我找来负责小姐的妈妈,叫来十几个小姐,她们年龄与我相当,我却亲自挑选小姐为我们地客人服务,当时心里说不出地滋味,我劝他们不要做了,我不嫌弃她们让她们到酒店做服务员,她们居然怕苦不愿意!一点廉耻心都没有,以至于丢人丢到了国外,我每到一个国家都是中国小姐,这个那个。。。。吉隆坡相信你也看到了,当第三者把人家搞到妻离子散,警察到处抓,每次报纸都提有多少个中国人,真得把中国同胞的脸都丢尽了!
xxzan 小姐,
我是道道地地的马来西亚男子,
原本不想介入你与另一名中国女子的争执,
但是,再次详阅你的贴子后,
一股义愤填膺之意,油然而生。
站在人性为善的指标里,我想大声疾呼,
别在自己还处于蒙蒙懂懂,认知狭义的时刻,就颐气所指,
抨击妓女、鄙视妓女、践踏妓女、讨伐妓女,这是非常不智之举!
根据你在第52楼的自述,
你曾经因应酒店客户的要求指定要小姐,
你找来负责小姐的妈妈,叫来十几个小姐。。。亲自挑选小姐为我们地客人服务,
这不禁让我觉得,这和鸨母,有何两样?
有!有差异!
不过,仅仅只是,一个领衔主演,一个客串!
如果你真的心存浩然正气,
你大可回应你的高级客人说,“对不起,老板,我们这儿没提供小姐的!”,
然后,鞠躬,再打哈哈?
可惜的是,你不但没有这种勇气,
还“亲自挑选小姐为我们地客人服务”!
这是哪来的道理----
这一厢义正词严地糟蹋、鄙视妓女,
那一厢却亲自挑选妓女为自己的高级客人服务!:@ :@ :@
[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2-2-2006 10:05 A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2-2-2006 0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nillwong 的帖子
这位先生,如果一位理直气壮的小姐说卖肉为了钱,主动勾搭你,请问你会拉她上床吗?我鄙视的是小姐不知廉耻的心理,如果没有她们卖,哪里还有人买???如果你反过来说,没有人买,她们怎么会卖,那么你就要分系一下你们男人了。我无话可说。我能够帮她们地只是转换她们地职业,让他们洗涤心灵,但是可悲的是两条路给她们选择,一个是卖肉一个是找份正当的职业,但是从我这里他们选择了卖肉。。。。。可以说我鄙视,看不起如何都好,我现在看到她们被金钱被懒惰所吞噬的灵魂,我已经心凉了 |
|
|
|
|
|
|
|
发表于 2-2-2006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统计出由妓女产生的利和弊存在的关系指数?
妓女的存在使得强奸犯罪率下降*%
妓女提高了家庭的离婚率*%
妓女造成性病率提高*%
我的女同事的哥哥就因为和妓女有过一次结果就的了梅毒,连他老婆也传染到连续治疗6个月未果,他们是新结婚还没有生过孩子现在也不敢要,因为怕病毒传染给下一代。
男人们如果真的是用下半身考虑的,在使用妓女时如何做到不被病毒感染,不把病毒带回家危害家人?保险套并不是100%安全,甚至口腔亦会传染。我只能祈祷我的老公不要害到我。
妓女有职业道德的话就该对自身负责,对“客户”负责。
商人和妓女的区别和关系:
商人买卖货品、技术服务,妓女卖笑卖肉。商人给妓女金钱来享乐, 妓女给商人提供性服务来赚钱。
虽然商人中有奸商,不贪图占便宜的人可以避免受骗。可是妓女中的好人有几个是没有伤害到别人家庭幸福的呢? |
|
|
|
|
|
|
|
发表于 2-2-2006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2-2006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6 xxzan 的帖子
妓女问题,不能够简单地采纳微观经济学里第一、二课的供需关系来解释。
希望不要把问题看得如此简单,
不要以踩低妓女,就以为可以提高自己的清高;
任何眼睛雪亮的大众,只会暗自嘲笑眼界如豆的人! |
|
|
|
|
|
|
|
发表于 3-2-2006 07: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向我报告了这个帖子,因为生病了,所以过了年才来看。个人的意见,事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怎么看待取决于个人的自我修持和见识,我不赞成一面倒的批评或者赞扬,这样做只能把问题肤浅化,简单化。非常赞同nillwong中肯,客观的意见,请大家继续这样的气氛来讨论。 |
|
|
|
|
|
|
|
发表于 3-2-2006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9 nillwong 的帖子
有良知的妓女会改过从善,洗涤灵魂,但是死不悔改,没办法只能被社会所抛弃与唾弃,以你得意思第一抬高妓女,就能证明你得清高,或者做视不理,单单摆观点看笑话,就是清高了吗?请问你为妓女做了什么?至少我还曾经为妓女找工作。拯救她们帮助她们,如果我是踩低妓女恐怕早就报警了,很多人不是都去报警了吗?毕竟对于当今女性而言,妓女这个行业的确是危害社会家庭的罪魁。虽然说满足了男人,部分尝到甜头的男人支持这个行业反对取缔,可是众多的事实证明,违背社会要求,违背伦理道德的社会现象,终究会被社会所唾弃,所鄙视! |
|
|
|
|
|
|
|
发表于 3-2-2006 05: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xxzan 的帖子
(1)我对你一方面可以"晓之以大义"般的鄙视妓女,另一方面可以招来妓女服侍你的重要客人的行径,感到非常愤怒!这是非常虚伪的做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2)从你的过往的贴子至今天的行文措辞中,我们可以非常轻易地看出,你一直在自负的容貌掩饰下,非常努力扮演清高形象。但是,基于自身心智与心态的狂妄虚伪,你的行文措辞中不难泄露你的实质底子究竟有多深。远的不说,就以你在第81楼的内容来评断,我非常惊讶,你竟然会说出"(言论)踩低妓女就可以报警"!换言之,你是在告诉大家"没人报警,就表示(言论)没踩低妓女"!天啊!你到底知道刑事法是如何运作的吗?
(3)妓女被喻为"最古老的行业",有其渊远长流的历史与社会变革因素。台北至到数年前才废除"公娼制度",新加坡、日本、美国尼华达州的妓女则可以是合法,澳洲的妓业,已经发展到可以挂牌上市。平心而论,如果妓女一无可取,为何铲之不绝?既然铲之不绝,我们就必须正视它存在的社会现象原由,而不是一昧设定在"违背社会要求,违背伦理道德的社会现象,终究会被社会所唾弃"!
(4)我要表达的已经表达完成。除非你能够提出新证据、新论述,我不会你再作回应。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