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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nstoppable

未信主的人能上天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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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12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_zhu 发表于 18-11-2012 01:12 PM
你都说了监牢是给罪犯的,你似乎没懂我的意思。
我就是不信神,我就非得下地狱??

就是不信神下地狱,强制性的,除非你不信神的存在,你不是说喜欢受苦吗?先尝尝人间地狱,所有不怕地狱的人是因为不相信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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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12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se 发表于 18-11-2012 02:06 PM
就是不信神下地狱,强制性的,除非你不信神的存在,你不是说喜欢受苦吗?先尝尝人间地狱,所有不怕地狱 ...

对啊,我不信神,不相信天堂和地狱。我很乐意去监牢,你要陪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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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12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17-11-2012 11:01 AM
也就是说人们不相信牺牲赎罪,就无法赎罪了。
接受牺牲赎罪之后还要看那个定罪者喜欢不喜欢,若不喜欢还是 ...

也就是说人们不相信牺牲赎罪,就无法赎罪了。
接受牺牲赎罪之后还要看那个定罪者喜欢不喜欢,若不喜欢还是丢入火湖里。

人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出离才是办法。所以越来越多教派产生,迎合个人喜爱。
文艺复兴到现在,人们尽量摆脱耶和华枷锁,而大量发现和发明摆脱耶和华旨意的东西如,捐血和器官,移植手术,避雷针,各种通讯科技,甚至航天工具。一切都是源于耶和华已死的哲学,人们命运不再被诅咒。

赎罪是指赎旧的罪,以后就不要再犯罪了,要遵守耶稣的教导重新做人。这就是赎罪的意义。

人类大量发现和发明捐血和器官,移植手术,避雷针,各种通讯科技,甚至航天工具。又如何?因为人类所用的一切物质和原料都是耶和华造的。人也终归是要死的,人的身体乃耶和华用泥土造的,人死后就土归土,那一口气和灵魂终归回耶和华。没有人可以拿去。

你是真神,真神是不死的。你可以造一样东西挑战耶和华?不要用地上的原料,真神创造是从无變有的。对吗?

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19-11-2012 04:2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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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aleruya565 发表于 16-11-2012 10:18 PM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
世上并没有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
所以并没有人能只凭行为得着神所赐的永生。
    审判的根据是这个人在大灾难期间如何接待主耶稣的‘最小的弟兄’,若曾经善待过他们,就蒙‘我父赐福’,就必‘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你在前面说‘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坏之福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接下来又说,在大灾难期间接待基督徒就可以承受神的国,你根本就前言不对后语。

你這個人好奇怪咧,這些聖經節都是美丽旅程網友列出來的,他列出來的時候你沒有說什麼,但我把它重新列出來時,你卻否定、反對,並說『前言不对后语』--你這種雙重標準的人真叫人大開眼界,呵呵。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9-11-2012 09:4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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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8-11-2012 06:59 PM
也就是说人们不相信牺牲赎罪,就无法赎罪了。
接受牺牲赎罪之后还要看那个定罪者喜欢不喜欢 ...

我制造了耶和华,你说我神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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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8-11-2012 06:59 PM

赎罪是指赎旧的罪,以后就不要再犯罪了,要遵守耶稣的教导重新做人。这就是赎罪的意义。

想請問一下兄台的看法人在他信主的時候,他的罪(兄台在這裡所說的〝舊的罪〞)就都被赦免了,主耶也說過,『從此不要再犯了』(約8:11)。然而,若一個人在他信主之後又再犯罪(新的罪)的話,就會怎樣?主會怎樣看待他這些〝新的罪〞?

(提出來只是想看看兄台的看法啦,並不是像某人那樣假意提問題目的卻是找架來吵。)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9-11-2012 09:0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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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08:57 PM
赎罪是指赎旧的罪,以后就不要再犯罪了,要遵守耶稣的教导重新做人。这就是赎罪的意义。

你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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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19-11-2012 08:56 PM
我制造了耶和华,你说我神不神。

如果你能制造耶和華,你就與那位至上者是同等的神了。(賽1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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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08:57 PM
    赎罪是指赎旧的罪,以后就不要再犯罪了,要遵守耶稣的教导重新做人。这就是赎罪的意义。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19-11-2012 09:01 PM
你很幽默

呵呵,你更幽默,因為這些話並不是小弟說的,而是美丽旅程網友說的。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9-11-2012 09:1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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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09:14 PM
如果你能制造耶和華,你就與那位至上者是同等的神了。(賽14:13~14)

你还不赞美造神之神,搞不好赐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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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19-11-2012 09:20 PM
你还不赞美造神之神,搞不好赐你永生。

呵呵,你還是那麼幽默。

永生(即:永遠的生命-Eternal Life)我已經有了。

這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是非受造的生命,是永不衰殘的生命,是能存到永遠的生命。只要一信入這位耶穌(信入就是接受),就能得到神永遠的生命,這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信的人有這永遠的生命,也就是擁有這位神(約6:47)。神願意把萬有連同祂自己全都白白的賜給你(羅8:32),唯一的條件就是要信入(即:接受)這位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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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08:52 PM
你這個人好奇怪咧,這些聖經節都是美丽旅程網友列出來的,他列出來的時候你沒有說什麼,但我把它重新列 ...

你在前面说‘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神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但是接下来又说,在大灾难期间接待基督徒就可以承受神的国。你根本就前言不对后语。
美丽旅程并没有说过你这种话,请你不要诬赖他。

本帖最后由 haleruya565 于 20-11-2012 07:4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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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09:39 PM
信入這位耶穌(信入就是接受),就能得到神永遠的生命,這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信的人有這永遠的生命,也就是擁有這位神(約6:47)。神願意把萬有連同祂自己全都白白的賜給你(羅8:32),唯一的條件就是要信入(即:接受)這位耶穌基督。

囉里囉唆的空話。約翰福音 6:47 沒寫"擁有神",而羅馬書 8:32 沒寫"祂自己"。

經節:
約翰福音 6:47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羅馬書 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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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08:57 PM
想請問一下兄台的看法:人在他信主的時候,他的罪(兄台在這裡所說的〝舊的罪〞)就都被赦免了,主耶也說 ...

我没有读过神学,意见是互相学习好了。在信主的时候,主赐给我们一个新的复活的灵,在这个灵里我们不愿再犯罪。同时圣灵要住在我们里面。从下面经文可知保罗也有善恶之争的出现。当然赦免罪的权柄在主手里,一样的罪,真信徒就得到赦免,未得救的人就没有得到赦免。
让我们思考以下经文:
约翰福音113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一书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约翰一书23-5“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5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
约翰福音1423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
罗马书721-24“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歌罗西书113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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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9-11-2012 10:28 PM
我没有读过神学,意见是互相学习好了。在信主的时候,主赐给我们一个新的复活的灵,在这个灵里我们不愿再犯罪。同时圣灵要住在我们里面。从下面经文可知保罗也有善恶之争的出现。当然赦免罪的权柄在主手里,一样的罪,真信徒就得到赦免,未得救的人就没有得到赦免。
让我们思考以下经文:
约翰福音1;13,“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一书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约翰一书2:3-5:“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5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
约翰福音14:23:“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
罗马书7:21-24:“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歌罗西书1:13:“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

兄台的回復也真快,真的非常謝謝兄台,還有謝謝兄台所舉的諸多聖經節。

可否請兄台在這些經文上再多講些,好嗎?

雖然兄台說沒讀過神學,但與兄台交流過這麼多次,於兄台對聖經的孄熟,弟確實打從心裡敬佩。除了〝基督是受造者〞方面看法各異,其他的看法--包括神對不信者的審判根據等--彼此大致相同。兄台是弟兄會的吧?因為只有弟兄會對馬太25章31至46節的看法是指對不信的萬民說的,大多數的基督徒都說主的這話是指著信徒說的。(地方召會是繼承弟兄會的神學思想。)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9-11-2012 11:0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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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9-11-2012 10:28 PM
约翰一书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罗马书721-24“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例如,約翰說『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但從保羅的書信來看,保羅他還是會犯罪(不然他就不會說『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可否請兄台再多多給予講解?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9-11-2012 11:0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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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12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9-11-2012 11:08 PM
例如,約翰說『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但從保羅的書信來看,保羅他還是會犯罪( ...

例如,約翰說『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但從保羅的書信來看,保羅他還是會犯罪(不然他就不會說『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可否請兄台再多多給予講解?
 
我介绍一位前尼师为你讲解更为贴切:

一個出家的尼師,在佛教界有二十三年……在某一佛教會擔任秘書工作五年,隨后便有机緣在佛學院擔任教職与行政職事……
后来, 圣經罗马书七章把她: 從空門到教堂

http://b5.ctestimony.org/gb108/108032.htm

﹝她现在是一个牧师﹞


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20-11-2012 12:1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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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12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不要长编大论废话,
找个信主后上过天堂的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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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12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20-11-2012 12:06 PM
我介绍一位前尼师为你讲解更为贴切:

一個出家的尼師,在佛教界有二十三年……在某一佛教會擔任秘書工作五年,隨后便有机緣在佛學院擔任教職与行政職事……
后来, 圣經罗马书七章把她: 從空門到教堂

http://b5.ctestimony.org/gb108/108032.htm

﹝她现在是一个牧师﹞

謝謝兄台所提供的見証。

是的,神的話是有功效的,祂的話就是光,能叫聽見的人被光照耀,並得著這真光;為此要感謝讚美祂。

請容弟把她的見証摘錄如下:


...這种絕望的心情曾經請教過教會牧師,他教我翻看圣經羅馬書七章:十八 —— 十九節,保羅說: “我也知道在我里頭,就是我肉体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惡,我倒去做。”這段話,對我而言,真是心有戚戚焉;我又明白如羅馬書七章:二十一——二十五節所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愿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与我同在。因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体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了叫我附從那肢体中犯罪行為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离這取死的身体呢?感謝上帝士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离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卻順服罪的律了。”太妙了,保羅真是有智慧啊: 這段圣經的話真把我釋放出來:人全憑自己,實在不行。在佛教界,一意信靠自己努力修行,但結果卻目一次次受失敗与挫折,難怪要說: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卻不知這樣的爭戰要到何時方能止息。一般人都說宗教 —— “皆是勸人為善”,但是不要光說不練,如果您真是去做,才能体會個中的酸甜苦辣; 過去佛教徒也曾向我訴苦,提出种种的抱怨,后來自己也受了類似的辛苦、疲累,也同樣不知如何是好:現在在羅馬書里保羅的話是最好的答案:宗教雖是勸人為善,但只有在耶穌基督里才能得到信靠、拯救与保守。因為在圣經羅馬書八章一 —— 四節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圣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体,只隨從圣靈的人身上。”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0-11-2012 02:2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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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12 04: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nov18 发表于 20-11-2012 12:16 PM
麻烦不要长编大论废话,
找个信主后上过天堂的来证明。。。

上天堂下地狱一趟回来的人是有的,那些见证就是告诉你也没用,因为,你不会相信的。
耶稣基督已经说过了,也让许许多多的人亲眼看过他的经历,可是,还是有许多人不相信!


请看看这个圣经故事:


路加福音16章
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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