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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到巴里岛旅游回来后,朋友说以后还是出来喝茶好了,我做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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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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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大王是clerk罢了对大王来说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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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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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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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傻傻的。
大王一路来都分很清楚的。
他是她的。
她是她的。
大王是很大方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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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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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傻傻的。
大王是贪吃,可是重点不在于这个。
如果其他的地方有很多有钱人,大王一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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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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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傻傻的。大王是环保先锋大家知道。
可是当大王去到了强人过,那个才是精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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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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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个极品,可我相信还是会存在着“一山还比一山高”的人间超级极品。
以下皆是小妹个人的想法/意见
要算的话,从b,c,d买机票开始吧!
B,C,D 买机票的时候,就该跟搂主算转账费,他们上网购票的时间费,计划费,人工费。这些都是B,C,D应该收取的费用,因为楼主貌似没有参与在内讨论什么的。
帮B拿东西,B以载楼主去机场就抵回啦!(油钱包括在内)搂主帮B拿东西的店面距离和B去楼主家&去机场的距离应该差很远吧!这样的话,B很吃亏咯!搂主必须要把这些都算下,这样对自己才好。还有车的CC,消耗的油量也不一样,再算算吧!
那么B的丈夫做司机的工钱,时间,自己的回家费用是不是也该算在楼主和B各分一半啊?还有帮B拿的东西有多重?楼主的行李又有多重呢?那是不是在该给B一点的补贴?还有相信B和丈夫在接楼主的时候是否有帮忙提行李上车,在楼主屋外等待的时间等其他小事也应该算吧!
楼主和B是同时到达机场,所以楼主不必还B在机场等楼主的时间费,C和D如果早过楼主到达机场的话,要记得算给人家哦!check in应该没什么问题啦!因为楼主和B的机票是没有和C,D一起买的,所以可以分开check in,要不然让C,D等楼主和B的身份证和护照来check in的话,楼主还得付他们的等待费呢!好家在(福建话,幸好的意思),要不然他们以秒来计算楼主就亏大了。
行李方面,我不会跟你计较啦!以个人携带的行李公斤计算我无所谓啦!毕竟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和原则嘛!剩下的,相信B,C,和D帮你分担他们也不会说你什么的,可是记得记得要还人家的人情费咯!
B要去厕所而楼主不愿帮她拿也没有问题的。只是楼主既然怀疑B携带毒品,为什么不去报警呢?怀疑也是可以报警的嘛!何必弄到B自己生闷气呢?不然告诉机组人员也ok,他们会知道怎么处理。你怀疑但却不报,警方会认为你们是串通的,毕竟一起出国嘛!那你也有麻烦的,做legal firm的人,不知道的么?亏你还是senior级的。
在机上打喷嚏,我相信你是真的不是故意的。可是那份“辣死你妈”是B买的而因为你不小心在上打了个喷嚏而他得饿着肚子。B说请你吃那就不算你钱啦!可是那份“辣死你妈”在网上购买时的转账费,他们选meal的时间费,什么的也该算算,还给人家啦!毕竟那些也是他们辛辛苦苦赚来的的血汗钱呢!因为他请的只是那份“辣死你妈”而不是其他的。还有,B为了你饿着肚子了几个小时,是不是该补偿人家呢?这该这么算啊?
的士司机的事件,货比三家是没有错的,可是你让司机有了一线希望又拒绝了人家,那么你就不对了,你也该赔偿人家被你伤害的心吧!不然人家很介意这事而一直惦记在心里,而得了什么心理创伤的,那他的家人怎么办呢?可能他只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那你就得养多一个家了勒!另外,你让你的朋友在那司机面前丢脸了,也得补偿人家,不然后期有什么心理障碍的时候,那就大件事啦!看心理医生是很贵的呢!而且医生也是按时间来算的,还有药物什么的也不便宜勒!那时你就亏了也不好啦!
酒店打包,拿东西都没有问题的,反正都是给客户用的嘛!可是房间是你和朋友共租用的,全部你拿了,那就不公平了,而且他们亏了,那你也要按所有的东西来付费给他们的咯!而不是再让room service的人添加后再给B,C,D咯!第一次要平分,添加第二次要平分,添加第三次也要平分,所有都要平分就是啦!也不管你朋友要或不要的。就算他们不要,你也该付费回给他们的咯!他们也有还钱的。除非他们说送你啦!有钱的人可能就那么任性吧!什么都送你/请你...
还有,还有,他们去看海龟,而你在房里用的冷气,电视等等,也要算还给你朋友的,因为他们也付了费啊!你用这么多,而他们出外没法用,那你要付多一点的咯!这样才合理咯!不然他们会亏勒~
至于借钱那方面,朋友借钱给楼主是没问题的,搂主就算自己有钱在身上不用也是无所谓的,毕竟对楼主来说,花自己/老公的钱会比较心疼嘛!可是,借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要想想朋友原本可以自己花更多的钱,借了给楼主,那楼主就要还人情费了,还有今天和昨天相比的钱的价值(钱的价值每天都会有变化的),还有利息呢?还有楼主的朋友原本可以毫无顾虑的花自己的钱,可是楼主借走了,朋友要克制自己的购物限制,这也得补偿嘛!
给小费,搂主可以完全拒绝的,因为这是个人心意,可是楼主都自己说只要给的RP5000,那就不要诬赖人家逼着楼主给,所谓“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至于,司机载楼主和朋友去哪里走走,看看,逛逛,用餐什么的,问题是楼主和朋友事先有通知司机自己的行程吗?我相信,如果楼主和朋友没有通知自己的行程,那么司机又怎么能知道楼主和朋友要去哪呢?或许楼主和朋友也给了自己的行程,而行程很快的就结束了,那么司机一定会询问客人的意见,如果楼主不喜欢司机载去的地方,可以直接拒绝,如果是大家都同意去的,那么楼主怪司机又有何好处?而且司机的建议,介绍什么的,给个一块多马币的小费,还嫌贵?那以后楼主就得自己去做行程计划了,那楼主什么都可以省下了。路线自己安排,用走路或骑脚踏车的就好,不用花雇佣司机的费用。记得带个使得上的GPS或地图就好。省钱又有益楼主的健康。
吃饭的问题,楼主要打包早餐当午餐或晚餐也没问题的。自己吃多少的分量来计算该给的钱也ok,毕每个人有自己爱吃和不爱吃的食物嘛!要计算的又来了,谁提的建议?谁先付了钱?谁点的菜?这些也要付点人工费的。提议的人得顾虑所有的人,还要问全部的人什么的适不适合,绞尽脑汁的感觉是不好受的,细胞还得死了好几只呢!
组织这次的旅行,楼主还提到四人当中还有一位负责收取,保管,预算钱财的人,那么是不是也得给这位负责人发个工钱呢?人家可是提着心,吊着胆的帮你看护,预算的呢!甚至还得冒着生命危险呢!如真的遇到匪徒什么的,那个人的责任很大呢!人家做了那么多的牺牲,也该给些人工费咯!
另外,楼主有好几次都把朋友弄得不开心,那也得赔偿人家的咯!人家要出门去享受,放松的,却被楼主搞得好像出国受气,买痛苦,那么楼主,你有想过怎么补偿人家么?不补偿,以后人家见到楼主有可能会产生心理障碍什么的后遗症,那么楼主也得付起责任吧!
看了楼主所上载的哪几篇的论坛,其实我只看到楼主自己非常介意别人对楼主的看法,想法等自身的问题,而不是想求个解决方法或意见来改善自己或别人的短处。我的这个见解是从楼主的回复而觉得的,每个人的提议,再以解释事件的正常处理方法楼主都可以很理直气壮的反驳那些都不是自己的问题,都是别人的问题。
作为一个legal firm的一个senior level的职员,一个已成家的三十几岁人了,还有当了妈妈的人,却从来都只认为自己对,可对别人的对却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别人对楼主好是理所当然的,必须保护楼主的利益而牺牲朋友家人,拿了别人的好处还说楼主自己多么的亏损,其实从所有楼主发布的论坛中我找不到楼主的一点好...或对别人的任何一丁点的体谅,宽容。
如果楼主只是要娱乐大家,我无话可说。
如果楼主想要大家的意见,就别再写那些无理却被楼主认为非常合理的牵强理由来反驳。
如果楼主真心想得到大家的认可,请在做事前再三想想自己的对别人的态度,举止,行为。
这世上,大部分事情没有真正的对还是错,只是每个人的成长过程,环境,本身性格,理解等因素而使每个人变得不一样。
最后也只能说的是:做事前,请三思而行,或许有天你只会败在自己的手里。如果你的一生都那么的美好,平静,或许也是你前世修来的福气,可你下辈子会怎么过,只有天知道。
**上文只属小妹个人意见,如有得罪之处,请宽宏大量的原谅吧!**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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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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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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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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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你自己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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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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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补充。
还有要洗碗呢。
还要拖地,抹窗等等。
可能晚上还要伺候老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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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1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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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宝贝 发表于 13-1-2015 05:17 PM
虽说是个极品,可我相信还是会存在着“一山还比一山高”的人间超级极品。
以下皆是小妹个人的想法/意见
...
給你百個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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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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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等着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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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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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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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第一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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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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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觉得很好玩,尤其是她那认真的回复。
不知道从何时有哪个心理。爱上了哪个傻傻ngong ngong ^^
根大王太久也学会了傻傻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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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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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他们下次请预先通知,真的会搞出人命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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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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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她,表乱乱提她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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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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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皮皮宝贝,
大王说 :你真的是浪费大家的时间写那么长的东西。
你要知道对着空气说话,其实是在浪费你的生命。
再大的狂风和巨浪,都不能动摇大王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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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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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dry就wet啦~!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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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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