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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佳礼编辑

她并没有吸毒!逆行撞死人女司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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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马有钱什么淋都bo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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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她得到應得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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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奇怪的一个报道

无罪开释的到底是吸毒罪还是撞车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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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fuking 发表于 12-5-2017 02:12 PM
在马有钱什么淋都boleh

钱到位, 强奸犯都能变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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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fuking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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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rochimaru 发表于 12-5-2017 01:16 PM
尿液证明没吸毒,所以这条毒吸毒罪名就不成立,另一条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应该很难逃得过瓜

那时新闻好像有说吸毒,而且尿检呈阳性的哦

现在又变没吸毒了..

可是这个case..我很希望这个女的进去坐一坐..
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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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標題好點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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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人看报导不看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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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犯陆路交通法令案,应该不是无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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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她能获得轻判改过的机会,毕竟才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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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2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吸毒, 那么就是蓄意杀人, 应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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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慎言啊,這是法庭判決,前往別為一時之氣,而不小心犯下藐視法汀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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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也要去打抢银行了叫法庭告我吸毒,然后证明了我没吸毒所以我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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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吸毒没酒精会这么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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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itle 不要误导人pls
做报道要负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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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4: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ometyk 发表于 12-5-2017 03:44 PM
那我也要去打抢银行了叫法庭告我吸毒,然后证明了我没吸毒所以我没罪

你可以试看,需要的话,配备有人会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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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事主是咖喱的人?为什么不写只是吸毒罪无罪释放但是还有其他罪还在控,这样的标题很误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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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4: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被告在危险毒品法令下获释,但她仍面对另一项控状,即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將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或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其驾驶执照也可能被吊销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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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aomin 发表于 12-5-2017 01:07 AM
你可以试看,需要的话,配备有人会提供的。

这个是高风险高回筹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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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ometyk 发表于 12-5-2017 04:47 PM
这个是高风险高回筹的投资?

应该是高回酬,没有风险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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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7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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