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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9: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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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8-10-2009 08:56 PM 发表
要我說多少次呢?得救了就會想和弟兄姐妹聚會。我已經pinpoint附近的浸信會了,我也可以去遠一點的我朋友的長老會。你要灌水也不是這樣吧。還是你覺得聖靈會鼓勵你去看戯而要和我這個聖靈不鼓勵我去看戯的人過不 ...
什么都扯去圣灵,好的也扯,坏的也扯。。。人类没有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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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9: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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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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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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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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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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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boonchew 于 21-10-2009 10:05 AM 发表
原来是耶证吗?
来吧,我最喜欢打击耶证了,给我解释一下罗马书9章5节好了。
为何给偷换了一个逗号呢?改变神话语的是会怎样可知道吧?
总司令加油,我支持你!!因为你的圣经知识是明确的,由开始就有良好的 ...
你得空没事去道教论坛干什么。被封也是应该的。
我身为基督徒在基督论坛被封才是没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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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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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arOfTheDark 于 21-10-2009 01:11 PM 发表
你得空没事去道教论坛干什么。被封也是应该的。
我身为基督徒在基督论坛被封才是没天理。
有时在想。。。你一直强调自己是基督徒但其实你信的是什么呢?还是无缘无故"不小心成为基督徒"?若不知己信什么或说只有知识上认知但没对主心服口服(我说的是对主而不是某基督徒或牧师)或有个愿意知道主他的一切的心酱就是所谓的。。。(抱歉我词穷)挂名的基督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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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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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22-12-2010 10:47 AM 编辑
原帖由 tanboonchew 于 21-10-2009 10:05 AM 发表
总司令加油,我支持你!!因为你的圣经知识是明确的,由开始就有良好的根基,你的根基不是建立在网络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而是建立在圣经的话语里,在末世这样的人可以称为有福了!!
本不配支持,但是你的支持卻來了,這可是白白的恩典呢。你也是有福的。
解經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囘聖經自己(比如這兩天論壇裏談爲什麽主殘忍屠殺耶利哥城),不是用自己的觀念。有時有了主觀的觀念時,就查看聖經能不能支持這個觀念,不能的話就放棄這個觀念,而不是把自己主觀的觀念硬套在聖經上牽強解釋。
黑暗時代的時候人要讀到聖經是難如登天,現在聖經能輕易得到,就要珍惜寳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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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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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arOfTheDark 于 21-10-2009 01:11 PM 发表
你得空没事去道教论坛干什么。被封也是应该的。
我身为基督徒在基督论坛被封才是没天理。 刚好相反,我以前是漫画创作室的会员,我就在那里给道教版的超级版主神气封杀了两个帐户。
偏差很远吧,你的发问很好,但是记得态度很重要的,你给人的感觉就是拆招牌那样,然后直喊我们是自己人呀。
凡都可以作,但不都有益处!!
应该凡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得益处!!啊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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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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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8: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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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 k型 的帖子
只在他的團體中是牧師。一般教會比如浸信會、衛理公會、長老會等等都不承認他是牧師。耶和華見證人不信耶穌的神性,所以並不是基督徒。
若他是牧師,那麽屬靈巨人唐崇榮是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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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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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讲啦 我从各个地方都看到很多人对神的质疑
不过我是没有什么感觉
就你们而言 为什么要这么执著去证实神的存在
你相信 他存在 他就是存在 就安静的相信
别人不相信 甚至拜魔鬼也不关你们的事嘛
你在这里跟别人争辩 有结果吗?
争论时纷争的开始
赢了 得到什么 输了 又失去什么
你们好听一点只不过是为自己的私欲信念在辩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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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8: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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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24-10-2009 08:36 PM 发表
向你傳福音吧。如何得救?很簡單,只要真心相信、口裏承認:
1)認識主耶穌:
天父、耶穌、聖靈是同時存在的一位全能永在的神。主耶穌化身為人,由童女所生。三十嵗時開始警告世人罪的後果。雖然無罪,卻被釘在 ...
私欲并不是指物质上得到的利益
私欲也可以只精神上得到的利益
你确定你要跟我谈宗教吗?
我是一个以和为贵的人 与世无争的人 我只是来这里逛逛和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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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8: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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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 k型 的帖子
没有啦~但既然大家都到了这论坛来发表疑问或分享某些事情,总要给些回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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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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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傻敏 于 24-10-2009 08:52 PM 发表
没有啦~但既然大家都到了这论坛来发表疑问或分享某些事情,总要给些回应的~
就像我所说争论时纷争的开始
我不想把平衡的关系 搞到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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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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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24-10-2009 09:01 PM 发表
以和為貴?那麽怎麽一上來就控告基督徒傳福音是為私欲呢?
你看看 开始了
我脾气不好的哦 先提醒一下 我有在修身养性
我指的是你们在这里争论的人 你们求的是什么?
不知道什么东西都应该莫要强求吗?
至于私欲这一点 你想否认吗
好胜的你 喜欢在言论上占便宜的你 已经犯下七原罪的其中一条
去忏悔吧。。。
不懂什么叫做谣言止于智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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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9 10: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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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24-10-2009 09:01 PM 发表
以和為貴?那麽怎麽一上來就控告基督徒傳福音是為私欲呢?
既然你不爽 我跟你道歉 我的錯 我罪該萬死 有私欲的人是我 我不該來這裡撒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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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10-2009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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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型 于 24-10-2009 10:42 PM 发表
既然你不爽 我跟你道歉 我的錯 我罪該萬死 有私欲的人是我 我不該來這裡撒野
你道歉 我看不起你。
总司令那条东西你根本不用理他,也根本没人会理他。
有私欲的根本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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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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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terlai 于 25-10-2009 12:40 AM 发表
你道歉 我看不起你。
总司令那条东西你根本不用理他,也根本没人会理他。
有私欲的根本是他。
我更看不起你!他虽觉理在他但他愿平息纠纷,以和为贵~你身为"牧师"唯恐天下不乱炒热它~他们事情,他们衡量,他们解决,不需你炒热你的话题让它继续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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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10-2009 1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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