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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的婚嫁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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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6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婚是家庭三大喜事之一,民间十分重视。古代,豪门贵族通行三书六礼;民间一般有择婚、议婚、订婚、迎娶等程序。



一、 择 婚



姓氏婚配选择。婚姻以“两姓好合”为基础,上以承宗犯,下以继后世。同姓不婚,在中国各族普遍存在。从舆论压力,以及婚姻关系等考虑,往往忌“攀高门”。一怕被人耻笑,二担心成亲后会受对方歧视和虐待。30年代后,人们思想逐渐开明,同姓婚配也就不那么严格了。从现代科学角度只关注血缘关系的远近,而非姓氏的异同。但在民间,多少还存在传统习俗观念,对同姓婚配仍有不同程度的避讳。

其次是门第观念对婚姻的影响。俗云:“金罂对银罂;竹门对木门”,就是说婚姻要“门当户对”。清末时期对等婚姻森严,富贵之家仍很重视门第相当,地位高的不愿找地位低的作配偶,而地位低的也出于世俗偏见、舆论压力等,不敢高攀。但大多数人能冲破范篱,不受门第左右,也不因职位身分影响,男女双方较注重对方性格、人品、外表、职业和学识、家庭经济状况;但也还有旧俗痕迹。

择婚禁忌,首先是“表主婚”禁忌。“骨肉不倒流”,是民间针对“舅表婚”禁忌。广东习俗“姑表婚”也禁忌。俗认为姑母和父亲的血脉相同,娶姑家的女为媳,便是“回头婚”。还有异辈下通婚。认为异辈通婚是乱伦之嫌。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尤为禁忌。



二、 议 婚



民间议婚形式有聘媒、提亲、送年庚等。聘媒提亲。聘媒的来撮合男女成婚,是从古沿袭的婚姻风俗。旧时女子少出闺门,其性情才貌、生辰八字不易详察,欲使女子成婚即请媒从中了解、说合,通媒结亲,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旧时媒人,多由有相当阅历的妇女充当,能言善道,组成了不少和谐美满的婚姻,但如果一方得罪了媒婆,常会从中作梗,三言两语,把婚姻搞散。因此求媒说亲,不敢待慢。旧时媒人,为了骗取钱财,常有隐瞒事实,以至酿成婚姻悲剧。男家请媒到女家提亲,若女方同意,则再举行求婚仪式,备礼物送到女家,称为“纳采”。过去一般用鹅或鸡作采礼。现代通常以酒、点心、水果和布匹之类。

提亲后择日送年庚,古时称“问名”。男家托媒人询问女方姓名和八字,“问名”与“纳采”合在一起。并将“问名”礼扩展到议门第、家产、职位、品貌等等。若遇到年庚八字生肖相冲,就合不成婚事。变通的办法是隐瞒岁数。故民间俗语说:“男命无假,女命无真”。

送庚贴。女家将女子年庚用红柬,上写“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由媒人送往男家。男家接到后,把它放在祖先神案前或米缸内三至七日,如果家里没有打破器女皿发生不吉利之事,将女庚与男庚交算命先生推算,若男女“八字”相配,随将男子年庚,亦用红柬,上写“乾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托媒交女家推算,女家一般不再推算,合八字后就择日下定。

从20世纪30年代起,青年男女崇尚自由恋爱,婚姻以双方感情为主,冲破生辰八字、“合年庚”之束缚,亦打破了媒人问名说合的程序,出现了男女双方直接见面“相睇”的新俗。

“相睇”时双方在介绍人约定的场所内,如茶楼、旅馆之类,中间坐着一个鲜衣华服的青年和他的尊长或亲戚,隔壁约有一个房子,也坐着一个妙龄女子,各自在房子中踱来踱去,两个房子中的人从旁窥测,后来更开明一点,直接“相掰’,共坐一室礼貌性地交谈,双方满意,男方就奉上较丰厚的下是”。此后男女双方不但可以直接见面,还可行街游玩,出人共场所等,广东人称谓“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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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6 07: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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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订 婚



“小聘”。男家卜得吉兆后,认为命中无相克;双方满意时,把双方八字写在龙凤礼书上,备礼复至女家决定婚约,由媒人交换,作为订婚的凭据。称为“议定”。 “小聘”后,姻亲关系就算成立了。“大聘”,又称为“过大礼”。要郑重其事地写礼柬,富贵人家婚礼盛大,通常备有礼单,札品装人箱笼,或批或抬,走街串巷,燃放鞭炮,吹奏鼓乐,由管家、媒人护送至女家。聘礼中各样物品要取吉祥名称,数目也有取双忌单的。

大聘礼物必须庄重丰厚。应有礼金、礼帽、糖果、鱼肉、鸭蛋、海味、香烟、槟榔等。礼物中极重视槟榔,大聘礼物送到女家,女家如数收受。同时也要回敬。回以响糖、棋子饼等,以及新郎所用的衣帽、荷包、鞋袜等。两家互送的食品,要分送亲友共享。女家还为女儿做“行茶礼”招待亲友。出阁前数日,女子深居闺房,邀请亲友或邻居少女,平日要好的姐妹来陪伴。女儿怀念亲情,痛惜生离。便“开叹情”,边哭边唱,俗谓“哭嫁”。哭嫁歌的内容,可叹姐妹离别之情,可感父母养育之恩,亦可叹怨父母嫁女割断了儿女之情,更有骂媒婆花言巧语撮成嫁事的。以歌代言,以歌诉怨。有才情的新娘出口成章,借物抒怀,触景生情。女伴互相唱和,哀怨感人。亦有请歌师在一旁教唱的。这些哭嫁歌,辞不必全雅,平仄不必全叶,以方言上语衬贴,唱一句延半刻,慢节长声,自回自复,使人喜悦悲酸不已。

此俗由来颇久。清末民初最为兴盛,三四十年代后渐淡,50年代已消失。

迎娶前夕,安床是件大事,在女家嫁妆送来之前,男家要将新娘住房粉刷一新,安置新床,极为重要。要请“好命婆”(多子女之妇们主持其事,还有一定的仪式,摆设各种供品,好命婆将床板等安放好之后,口诵四句:“百年偕老,福禄鸳鸯,琴敦瑟好,牙笏满床”。然后放鞭炮等。一切安置妥当,女家送来妆奁,凡举生活所需,除大床外,应有尽有。一般有四季更换的衣服、被褥帐帘、绣花枕、器皿等,还有一个子孙桶(马桶),是必不可少的。桶外边涂红漆,桶内装有红线贯穿的制钱和百果等物。由小舅子捧入新人房榻侧。开门之日,在亲友中找一童子开盖,令小童坐在马桶上小便,预祝将来生个男孩。送嫁妆的仪仗队,打着高照(大灯笼)、头牌、旗等,敲锣打鼓送到男家。男家亦以鼓乐迎接。遂请媒人及来使用茶点,并请各亲友女眷来看嫁妆。又请媒人、来使、将大吉席礼金、轿金,开列清单,交来使逐项点明,放在盒内带回给女家作回礼。

广东人对男婚女嫁,较轻财礼,多不要聘金;虽有因家境贫寒者,所索聘金,必多置嫁妆所需,谓取之男家,还之男家。稍有资财人家,莫不以丰厚嫁妆赔嫁。现代妆奁,偏重实际,多以金银首饰、衣服被帐,日常用物为主,生话水平提高,又受港澳海外风气影响,陪嫁妆奁又注重价值和派头。时兴金项链、宝石金戒指、金耳环等。



四、 迎 娶



大聘之后,由男家择定迎娶日子,通知女方,叫做“送日”。日章上写“谨詹本年某月某日与小子完娶,甫此预闻”。日章送过后,女家接纳便可定夺;若遇女家有事不能照章便将日章退回,另写“恭请宽期”。或另行提出吉日建议,供男家参考。男家接到后,便须另选择迎娶日期。迎娶日期确定后,女家宴请亲朋好友,酒菜由男方送来,叫做“赠厨”。婚前一二日举行冠礼,在神厅前摆设八仙桌,面向吉方,请好命婆焚香点烛给新郎戴上柏桔如意簪,花红辫线,口宣吉祥语:“礼云著代,冠仪由隆,成人有德,福禄来崇”。然后与新郎吃些汤圆,新郎著新衣袍褂长衫,下跪,主婚者给他插簪花,参谒祖灵,叩拜父母尊长;女方开礼也在神厅正中,摆设八仙桌及所用各物,由大妗姐扶新娘就位,面向吉方,请好命婆点烛,与新娘开面梳头梳髻,插如意簪一对,口宣吉祥语:“银烛辉煌,庆洽华堂,鸾翔凤耆,桂馥兰芳”。然后与新娘吃汤圆,再由大妗姐扶新娘拜天地家神及父母尊长。随即设席,伴娘陪席。饮讫,新娘在堂下向主婚人叩头,然后回房。出嫁之日,一早便请好命婆用柚叶、黄皮叶煎汤给新娘沐浴更衣,再由好命婆用红绿线替新娘“开面”,称为“落阁”。

迎亲时花轿和仪仗队按规定时辰抵达女家,花轿停在大门外,鼓乐高奏,女家贺客盈门,新娘与伴娘躲在闺房里听到鼓乐声,怨叹别离的哭嫁歌喊得更加起劲。伴娘姐妹们紧闭闺房,向男方来迎亲的人提出种种难题;索取茶食、利是等,双方讨价还价,有时相持不下,或一方失言闹成僵局,最后女方家长出面调解劝说,达成 “协议”,放出新娘,皆大欢喜。

良辰一到,女家点着男家送来的龙凤烛,插在祖先案前,新娘穿花红大褂、绿裙,头戴凤冠,脚穿红绣鞋,由大妗姐从屋内背出来,站在地下的大筛上,面向花烛拜辞祖先、双亲,然后由母亲拿一块红巾盖在新娘头上。门外鸣礼炮,大妗姐方抱新娘上轿。同时,由男方一妇人拿伞替新娘遮太阳,另一妇人拿一撮米向轿顶撒去,一面撒,一面说些吉利话。花轿起程,新娘父母伯叔兄弟及亲族等,一齐乘轿送到半路才回家。有胞弟者,胞弟送姐至男家,当日返回,唯有大妗组三日之内随侍新娘身边,除寝睡之外,寸步不离。富贵之家,还有“送姐妹”(婢女)坐青衣轿随行于花轿之后。

花轿到来;伴郎与新郎到轿前作揖,新郎以脚踢轿门,新娘从舆后由大妗姐扶着,手拿筛箕遮住新娘跨过火盆,登堂与新郎拜天地,拜祖宗,然后新郎新娘对拜,拜毕,由主家恭请的寿星公,举起王如意向新娘轻叩三下,口念吉祥之语:“多福多寿多男子,大富大贵大吉祥”。祝愿毕,由礼生高赞:“梁鸿配孟光,玉世得其昌,共挽同心结,牵红人洞房。”于是用一条红帛,授新郎新娘各执一端,由大妗姐等簇拥进新房。接着举行坐床撒帐仪式。新郎新娘并坐床沿,放帐以蔽,由主婚人请的好命婆将亲友送到房的红绿筷子,向帐前帐顶撒去,意祝新娘“快生子”。再由好命婆捧莲子羹,分喂新郎新娘,以示连生贵子,或食“和合蛋’,表示百年和好。迎亲之日,宴请喜酌称为梅酌。富厚门第,则分梅酌和喜酌两天举行,一般人家则合二为一。宴席排位,新郎之舅父和启蒙老师坐首位,其次则按亲疏尊卑挨次定位。

迎娶日之高潮为同新房。闹新房者多为新郎的表兄弟和同学、朋友等,年龄大致相近。闹新房的内容和形式,大体是要求新郎新娘和唱、出联答对;或以方言俗语要新娘解释;戏弄新娘等,如什么“筷子双双,摆在中央,明年牛仔,请我食姜”等。欢趣异常。

另外,顺德一带还有嫁女送亲时,主不迎送,亦不供茶酒,让来者环立门外之风俗,曰“密蔷薇”。

礼最后一项仪式是“回门”,又称归宁,亦即“回娘家”。是日必备礼物,多少视其家境而定。但礼物中最重要的是“烧猪”。象征新娘贞洁。旧俗洞房,极重验贞。过去新郎在洞房之夜还备有一条白巾,以备交合后拭秽之用,如有新红,即为完壁,可吃“烧猪”。若无,则新娘被视为“不贞”,回门礼中便无烧猪,甚至退婚,女家收到烧猪,分送亲友,以表女儿玉洁。

回门的同时,兼行新郎上厅礼。女家预备盛筵,新郎先将谒祖礼物(撰合、金猪、金烛、喜炮等)送上,俟女家催请三次,新郎才盛装而来。女家向新郎递开口荷包,新郎接了荷包方开口讲话。然后大舅亲上第一道莲子茶,取义连生贵子;第二道杏仁茶,取义幸人;第三道才是香茶。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亦有简化为“小三朝”的,即当天迎去当天又来回。礼物中再无以烧猪为验贞之俗,但宴席上不论丰俭,必有烧猪一味,以示壮旺、吉祥。



五、 特殊婚俗



(一)招赘

俗称“招郎入舍”,即从妻居的婚姻形式。特别是一些没有男儿的家庭,便要设法招女婿入门,传延子嗣,改从母姓,养老送终。

招婿的婚姻仪式,与一般婚礼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一是一切仪式在女家举行;二要从妻姓,直到三代之后再复姓归宗。过去人赘者多受歧视,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较低下。因而人赘者多为劳苦人家、或多于无力娶妻人家的儿子。入赘男方必须进入女家居住,成为女家的儿子。现在男女平等,婚姻可以自由结合。成家后,居住在男方或女方都可以。男方住在女方也不必改姓。



(二)改嫁

旧时允许男子再娶,却禁止妇女再嫁。所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因而寡妇改嫁会遇到诸多阻碍。寡妇改嫁,广东人称之谓“番头婆”,必走偏门、后门,不能走正门、大门,再婚仪式一切从简,多不举行婚礼,不坐轿,不宴客。直至本世纪30年代之后,才略为宽容。



(三)自梳女与不落家

此俗盛行顺德、番禺、中山、南海等县,广州也有。过去未嫁少女蓄辫,婚期始束髻。自梳女则通过一种特定仪式,自行易辫为髻,以示终身不嫁,谓之“自梳”。另有一些少女逼于父母之命,不能“梳起”,只好在举行婚礼后,长归母家,避免与丈夫同居,俗称为“不落家”。

“梳起”之后,终生不得翻悔。如有勾三搭四、乡党不容。违者处以酷刑,捆人猪笼投河浸死。

梳起的妇女,自行结义,谓之“金兰盟”,金兰姐妹情同手足,互助互爱,父母不能强其出嫁。一些家庭为了防范女儿梳起,严密监视。故欲梳起的女子,多在姐妹辈掩护下秘密举行,在自梳女或不落家聚居的“姑婆屋”内进行。梳起前夕,以香汤沐浴,集齐志同道合姐妹聚谈,传授“心法”。如何独立谋生,如何坚持独身,应付家庭阻挠;如何互相扶持等。还要往神庙在观音菩萨前,焚香点烛向神佛三叩九拜,盟誓决心,永不婚嫁。然后拆辫梳髻,换上新衣,再向姐妹互拜,姐妹道贺。仪式结束后,才回家告诉父母及家人,并将拜过菩萨的祭品分送亲友。富有之家,还做酒席宴客,各姐妹及女戚送礼道贺。

“不落家”的女子,蓄意要过独身生活,但因父母防范正严,无法自梳,或虽已秘密自梳,但不敢告诉父母或公开宣布,致被逼嫁,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家”的方式。为达这一目的,被逼嫁前,必先由先辈姐妹,教以应付之法,并由金兰姐妹特制一套防御衣服,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固,使新郎无法扯开。并身藏剪刀作自卫武器,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厉声呼救,大妗姐闻声群集姐妹保护。

不落家妇女,仅在夫家住至“三朝”,回门后就不返夫家。但仍是夫家之主妇。夫家有红、白事,务必派人迎回去,如遇翁姑或夫婿丧事,必须回去“二服”尽孝。亦有终身避匿,不回夫家,亦不回母家者,谓之“走密身”。本人病重,无可药救时,才使人抬回夫家待终。弥留期间的饮食、医药及身后费用,俱由女方自备,所有遗产留给其妾氏及庶出子女。

自梳女和不落家妇人的生活,顺德一带多以缫丝业及做“妈姐(女佣)为业,番禺、中山多以织布、刺绣为生,亦有养畜及耕种,到广州谋生的,也有远涉重洋到香港和南洋做工的。这些人一般都很勤俭,自奉菲薄,多有积蓄,晚年有在广州置产业的。自梳女还有其宗法继承和社会关系。身后遗产除赠其庶出子女外,其余由所收徒弟或金兰姐妹继承。自梳女收徒司俗,拜神上契,其徒亦须是自梳女。徒弟事师唯孝唯敬,师傅有病躬汤,去世上孝承葬,立神主供奉祭扫等。自梳女收徒,并无特殊技艺传授,意在把“后事”托付给人,所以,对收徒选择严格,非经长期观察和多方考验,不轻易接纳。此俗现已消亡。



(四)冥婚

亦称“鬼结婚”。是在生的家长为死去的儿女缔结婚事。通常在生的兄弟姐妹将要结婚。便先为亡兄、亡姐办理冥婚。托“鬼媒人”查明某处之家有亡男、亡女,门第相对,便分头向其家长说合。冥婚仪式,仿同一般婚俗,只是礼节简略。日期多择三月清明、七月盂兰节、及九月重阳节等。择定日期,提前一二天,由男方送礼饼,数目不必多,送到女家作拜祖之用,女方家又以纸扎制作家具抬轿、衣服为嫁妆,并参花挂红,长衫短褂打扮的纸扎新郎,摆好供品上香点烛,请巫师为新郎上头,然后雇请青衣轿到女方,女方也准备好纸扎新娘,凤冠大褂抬回,由巫师念词为之贺喜等,再为死者兄弟姐妹的亲戚拜祭。然后收所有纸扎家具、大床、抬轿、衣服等,随新郎新娘偶像一起焚烧,再在银牌上左刻某姓某相公,右绣某门某氏神位。然后由女家来人将扇一把、手巾一条、烧肉、饼食果品取返女家。谓新郎新娘回娘家,接着在女家祖先神前拜祭。最后又由男家带回礼品返回,将扇、手巾放在银牌下,以酒食祭祖先,冥婚礼成。此俗,在民间沿袭已久,乡村为多,市区极少。现已基本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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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6 07: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請幫顶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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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6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on5181 于 26-4-2006 07:41 PM 发表
!!!!!!不错的請幫顶顶下!!!!!!!!!


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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