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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荒谬性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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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9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0年前的1978年,中国大陆发生了一场“真理标准大讨论”。中共高层及理论界对那场讨论一直念念不忘,他们宣称那场讨论破除了“两个凡是”,重新确立了“以实践检验真理”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思想理论前提”。

笔者认为,“真理标准大讨论”与随之而来的“改革开放”确实缓解了“文革”以后中国大陆的严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舍弃或纠正了“文革”中“极左”路线的做法而多少满足了人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要求。但是,从本质上看,这场讨论并没有突破马克思主义即共产主义邪说的封闭体系,而40年来的改革开放也从未突破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时至今日,中共已不得不面对大量在现行体制内已根本无法解决的严重问题。

不过,笔者还是想对那场讨论涉及的一些重要的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做出探讨,主要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吗?如果实践不是这样的“标准”,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真理”与“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就是说,检验人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本文着重对中共或共产主义鼓吹的“实践标准”的荒谬性做出剖析,有不妥之处,还请读者指正。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一个伪命题

实际上,从马克思开始,共产主义就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即宣扬所谓“实践标准”。1845年,马克思在一份批判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把社会生活的本质归结为“实践”,提出人只能在实践中才能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其后,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共产主义邪说的吹鼓手也都宣扬“实践”或“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8年中国大陆发生“真理标准大讨论”,引发与推动讨论的也正是一篇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见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头版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然而,从逻辑上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是一个无法成立的伪命题。

从字面上看,“实践检验真理”,这一提法就是违反逻辑的,“真理”既为“真理”,还需“实践检验”吗?那样“实践”不就成了“真理”吗?所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乃至那场“大讨论”本身,从一开始就是在讨论、争论或论证一个无法成立的伪命题。

笔者认为,这个命题颠倒了“实践”与“真理”及“标准”之间的关系,并曲解了这些概念的含义。“颠倒”再加“曲解”,当然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认识。因此,我们在这里也需要来一个“拨乱反正”,把被它颠倒的东西再颠倒过来,并着重剖析“实践标准”在理论上的荒谬性。

二、“实践”是一种感性的、物质的活动,如何检验“真理”?

“实践”概念在马克思以前就有,人们一般把它理解为一种现实的社会活动或实际操作活动,它也常指践行理论或诺言的活动过程。学者们也多从这种广义上理解“实践”。而在马克思那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被定义为一种“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或一种“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也大都把“实践”定义为“一种感性的、物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

然而,“实践”既然被认作一种“感性的”“物质的活动”,那么它就理应属于感性认识或经验认识的范畴,而不应属于理性认识或理论思维的范畴,而这一低层的感性、物质的活动,又怎么可能成为检验“真理”那种高层的理性认识的标准呢?

“实践”(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活动或“感性的、物质的活动”)确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也确是一种丰富而生动的社会现象,但“实践”本身并不构成社会生活的本质。人是万物之灵,是有文化、有道德的存在物,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应是文化、道德。“实践”也并不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或天然的真理性,相反,“实践”具有感性认识或社会活动的不确定性、发生错误或谬误的可能性,因而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把“实践”当作检验真理的标准,实际上就是盲目崇拜实践,就是颠倒“感性”和“理性”、“实践”和“真理”的关系,就是以“实践”取代“真理”,其间显露的也正是马克思共产主义的那种反理性、反人类的立场。

三、“真理”作为最高层次的理性认识与人类信仰,不可能在实践领域形成或得到检验

“真理”概念在马克思主义语境或教科书中,是指“人们对客观世界(或客观实在)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真理”具有“客观性”,是“客观真理”。

然而,从形式上看,“真理”应是人类理性认识的最高形式、最高层次与最高成果,无疑应具有超越一切经验认识或“客观性”的主观性、创造性,真理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也远非“反映”,而是包含理性思维特性即哲学上所说“反思”与“超验”特性的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从本质上看,“真理”并不是一种经验性、实证性认识,而是一种超越一切实践的感性活动以及实证科学或经验科学的理性认识。真理或具有真理性的认识,是人类对自身生活与生命本质、意义、目的、价值以及与宇宙关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一种最高的同时也是最深刻的体认,是一种具有“终极价值”“绝对真理”意义的信仰。

因此,真理不可能在实践或科学领域自然地形成或得到检验。在人类历史上,“真理”或一切具有真理性的认识、理论或学说,都是在“思想”领域形成的,而人类传统的“思想”领域历来是一个以信仰、道德、理性为主导的远远高于实践与科学的领域。

真理在本质上就是信仰,把真理与信仰割裂,鼓吹“客观真理”“实践标准”,不过是共产主义以唯物论、无神论破坏人类信仰、践踏真理的伎俩。

“真理”既在思想领域形成,也就不可能在实践领域检验。“真理”只能在思想领域得到验证,只能通过理性的论证与逻辑推论而得到证明。因此,理性地认识真理或阐明对真理的体认,不失为证实与弘扬真理的重要方法。然而,真理确立的根本原因或更强大动因还在于信仰的支撑。

“信仰”是指人类对超常的宇宙真理或神、佛的信任与敬仰,体现了人类超越有限认识追求无限智慧、探索宇宙奥秘与生命本源的本性。笔者认为,“真、善、忍”宇宙大法作为绝对真理或最高真理在本质上就是人类的最高信仰。

四、“标准”具有不变性,而“实践”与“科学”具有变动性,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标准”是指衡量事物的准则、准绳或尺度,基本特征应是具有不变性。比较说来,被衡量的“事物”具有特殊性、不确定性与变动性,而衡量事物的“标准”则具有普遍性、确定性与不变性。相对于“事物”来说,“标准”就是一把“尺子”,具有不变性或某种恒定性,如果尺子变来变去,还怎么做尺子?

显然,具有极大变动性与不确定性的“实践”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同样,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诚然,科学理论包括科学家提出的定理、定律、规律以及对一定科学成果的总结概括(即“理论科学”这一科学的最高形式)作为某种“正确反映”也具有一定真理性,但科学理论并非真理本身。“科学不思”,就是说,科学本身并不产生也不包含“思想”,科学、技术无论发展到何等水平,也不可能为人类提供足以安身立命的思想、道德、价值理念及思维方法(即真正的“辩证法”)。因此,科学理论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同样,科学实验也只是在一定范围与一定条件下,对一定定理、定律或假说做出检验的一种具体方法与途径,因此,它也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像牛顿、爱因斯坦等重视信仰的大科学家也从不把科学理论或科学实验看作真理或检验真理的标准。

上述分析表明,“真理标准大讨论”所批判的“两个凡是”固然不是“真理标准”,然而,“实践”本身也不是“真理标准”。实践天然具有现实性,但并不天然具有合理性或真理性。实践,人类总体的、集体的或个体的实践,在事实上,都可能违反真理或远离真理。像共产主义鼓吹与推行的那种“革命实践”或“三大实践活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就是以根本背离真理为特征的。

结论:真理是检验实践的唯一标准

实际上,我们不能在“真理”之外寻找“真理标准”,“真理标准”就在“真理”之中,就是“真理”自身。就是说,“真理”一经形成就会成为“真理标准”,即成为检验人类一切认识与活动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相反,真理是检验实践的唯一标准。

与共产主义宣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相反,我们理应坚持“真理是检验实践的唯一标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坚持并弘扬人间真理与正义,才能恪守我们心中的道德与信仰。

试问:在茫茫宇宙或浩浩人间,什么才是这样的“真理”与“真理标准”呢?



限于本文篇幅,笔者将著另文阐释这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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