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yong85 发表于 6-11-2013 09:46 PM
其他的福音书是怎样被证明是真的?
四、构成新约正典的标准 究竟一卷书收录入正典的条件或标准是什么?新约正典的收录通常可以归纳出三个标准(注14),但这并非表示订定正典时就是根据这些标准,它们只是后来的人思考归纳所得,因此不是绝对,但还是可供我们参考: 1.它必须和基本的信仰原则一致:这里所说的信仰原则就是指耶稣基督福音的真道,它与使徒有关,因为它们来自使徒所留下来的传统(注15)。耶稣基督的福音藉著使徒传扬开来,各地的信徒们从使徒领受真道,因此后来写成的书不能与这些所信仰的真道相违。连保罗自己都说:「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虽然在当时,正统信仰与异端的区分还不是十分清楚,但是许多书卷都已经都提到辨别纯正信仰的重要性(加1:8-9, 西 2:8, 提前 6:3- 5, 约壹、约贰)。 2. 它必须具有使徒性(apostolicity):使徒性的意思就是或出於使徒手笔,或与使徒有密切关联。由於使徒亲自跟随过耶稣,他们的教导被初期教会公认为权威,他们的著作自然很容易就被接受。保罗虽然没有在耶稣活著的时候跟随过主耶稣,但是他亲身经历主的显现,又热心传福音,建立教会,因此也被尊为使徒。有些书卷虽然作者不是使徒,但他们与使徒有密切关系,像马可纪录使徒彼得的讲道词,路加则一直追随在保罗身边,因此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被接纳为正典。 3.它被教会所接纳和使用:早在正典订定之前,这些书卷已经在地区教会中流传,教会视为有价值、对信徒信仰有助益的,才会在聚会时公开诵读,有疑问的则暂时保留。在正典尚未正式定稿以前,在各个时期各卷书被接纳的程度不同。初代的教会历史学家优西比乌(Eusebius,260-340A.D.)曾经把当代在各教会流传的经典分为三类(注 16):(1)被接受与承认的,有四福音书、使徒行传、保罗书信(包括希伯来书共14 卷)、彼得前书、约翰壹书和启示录;(2)尚有些争论的,在此他再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较被接受的,有雅各书、彼得后书、犹大书和约翰贰书、参书;第二类是伪造托名的,有保罗行传、黑马牧人书、彼得的启示录、巴拿巴书信、十二使徒遗训,可能启示录也包括在此(注17);(3)完全被排斥的,有彼得福音、多马福音、马提亚福音、安得烈行传、约翰行传等。 归纳以上三点,正典形成的标准好像离不开使徒,但说得更精确些,应该是离不开耶稣基督的福音,因为这正是使徒所传讲信息的中心(注18)。往后虽然还有许多有价值的著作,但是它们均无法与使徒亲眼见到耶稣所留下来的信息与著作相比。就这一点来说,正典是关闭的,它并未对往后的著作开放。 自从公元 397年迦太基会议之后,新约 27卷就定案。没有列在正典里的,通称为旁经。新约的旁经可分为福音书、行传、书信、启示文学四类(注19):(1)福音书部份有雅各原始福音、伪马太福音、多马福音、希伯来福音、彼得福音、尼哥底母福音(注20)等;这些都在描述耶稣的诞生、童年、他的死与复活,对於神迹奇事特别夸大,不以其为上帝奇妙的大能,而视之为幻术。(2)行传部份有保罗行传、约翰行传、安得烈行传、彼得行传、多马行传等;这些多半是在尊崇使徒个人,又为了神迹而描写神迹。(3)书信部份有使徒们的书信、基督和亚布加耳的书信、保罗和辛尼加的书信等。(4)启示文学方面的作品有彼得启示书、保罗启示书等。这些旁经的价值不能与正典相比,只能作为参考。
http://bible.fhl.net/gbdoc/isa/isa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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